近年来,大通湖区纪委监察局坚持“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严把“四关”,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一是严把受理关。区纪委审理室对案卷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立案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查把关;二是严把事实、证据关。对存在事实不清、不具体、补证不充分、难以划清责任的,及时与办案部门联系,查清事实,补足证据;三是严把定性、处理关。对每例案件准确定性,确保处理得当;四是严把执行关。区纪委审理室人员每年定期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08年以来,该区纪委共受理各类违纪案件24宗,案件归口审理率100%,案件质量合格率100%,量纪意见采纳率100%,通过案件审理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