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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强化“四项机制”严格监管涉农资金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5-20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机制。每年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以及涉农资金主管部门、涉农资金项目单位的责任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涉农资金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涉农资金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行政、规范行政的观念,自觉为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当好家、把好关。
    二是强化制度预防机制。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意见》和《关于严肃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纪律的通知》,对涉农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同时,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预防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对涉农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和审计,并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贪污、截留、侵占、挪用涉农资金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由于组织不力、管理不善等致使违规使用涉农资金的,除追究具体行为人员责任外,一并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是强化追踪问效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采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追踪问效”的办法,不断加大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后续跟踪检查力度。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界定责任,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问题不予整改和纠正的,依法追究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责任。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增强责任感,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