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考廉关。市纪委定期对不正之风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进行专项考核;对某一阶层干部和有一定问题的干部进行单独考核;对发案单位的领导进行特殊考核;对公示的干部进行跟踪考核;对领导交办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考核。
二是组织述廉关。领导干部述廉每年一次,由党政主要领导就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在干部群众大会上作廉政述职报告。考核组综合考核后再公布考核结果。
三是广泛评廉关。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四是强化查廉关。由市纪委牵头对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钓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强化对干部行为的监督。
五是及时馈廉关。对了解和掌握的部门或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政问题,市纪委向有关人员及时反馈,进行诫勉谈话,下发廉政整改通知单。
二是组织述廉关。领导干部述廉每年一次,由党政主要领导就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集体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在干部群众大会上作廉政述职报告。考核组综合考核后再公布考核结果。
三是广泛评廉关。由市纪委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干部群众代表对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和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评价。
四是强化查廉关。由市纪委牵头对用公款吃喝玩乐、公款钓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强化对干部行为的监督。
五是及时馈廉关。对了解和掌握的部门或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政问题,市纪委向有关人员及时反馈,进行诫勉谈话,下发廉政整改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