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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三条“高压线”规范升学宴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7-01

    近日,桃江县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通知》,向全县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该县规定,凡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县纪委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因失教、失管、失查而发生党员干部在子女升学时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严重问题,要追究该单位领导的责任。
    二是严禁未经申报私办升学宴。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必须在操办前10天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报告,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副科级以下党员干部须向单位纪检组(委)报告,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按情节轻重追究纪律责任。
    三是严禁超标准扩大宴请规模。该县规定,党员干部举办“升学宴”的范围只能限于亲属范围(指与本人及配偶具有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参加“升学宴”或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除将其收受的礼金、礼物全部上交财政外,还将依据有关规定按主办人的职级给予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