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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四措并举增强干部监督实效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7-23

    一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革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着力打造经济责任审计“四三制”。即,坚持审计过程三统一:组织部与审计局统一进点,统一听取业务分析汇报,统一做出审计结论。坚持审计对象三突出:突出离任对象必审;突出任中对象轮审,在一个届期内对所有应审领导干部轮流审计一次;突出任前对象查审,对拟提拔任职或重用的有经济责任的干部进行审计。坚持审计部署三结合:结合专项审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专项审计时,一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考察干部,每次干部考察结束后其考察结论必须与近期审计评价相结合;结合干部考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考察干部期间,遇到被考察对象有具体经济问题反映的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审计处理三强化:强化责任类别划分,根据所负责任情形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个人责任、集体责任;强化责任情节分析,针对所负责任分析其主客观原因及后果,并视情节确定为较轻、一般、严重三个档次;强化责任追究到位,实行“套档式”处理,根据“三个档次”分别给予对应的反馈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责令检讨、限期改正、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提请执纪执法部门处理。近三年来,共实施经济责任审计79人,查实应负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31人,其中实施谈话教育12人,诫勉谈话9人,免职4人,降职4人,调离工作岗位2人,移交执纪执法部门处理4人。
    二是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行为考查力度。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行为满意度问卷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单位财务管理、遵守财经法规、个人在财经方面的决策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另设有空白栏可以补充说明其他情况。在召开的审计进点会议上当场发放问卷,被审计对象单位的全体干职工参加,采取集中时间、分散自由填写的方式进行。收回测评卷后,由组织部门进行汇总,并综合问卷测评结果和现场审计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今年来,共实行问卷测评19场次,发现线索并查实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7人。
    三是加大被举报对象监管力度。制定《被举报县管干部教育谈话制度》、《被举报县管干部跟踪管理制度》和《被举报县管干部核查保密制度》三项制度。对受到了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举报对象,实施跟踪管理,分为较轻的管理一年、一般的管理两年、严重的管理三年等三种类型,跟踪管理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今年来,实施教育谈话9人次,跟踪管理7人,其中一般的管理正职1人、副职2人,较轻的管理正职2人、副职2人。
    四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力度。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重点抓好了县处级领导、科局级领导、组织人事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共发放“四项监督制度”单行本和自测题870多份。通过县级各大媒体网站和县内手机监督信箱,进行了大力宣传,扩大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认真做好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细则》,特别是针对选人用人作了详细规定,使全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