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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六举措”严管“家电下乡”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22

    为严厉打击“家电下乡”中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桃江县实施六项举措强化“家电下乡”市场监管,有力确保了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网点监管。对无证无照从事“家电下乡”经营行为,或未经商务部备案的网点,依法查处。
    二是强化“下乡家电”监管。家电产品和销售企业必须是商务部、财政部公布的中标对象,每个产品随机附带唯一的产品标识卡,对不属于“家电下乡”范围的产品以及中标销售企业的产品,对翻新旧家电等各类“山寨”家电,打着“家电送货下乡”的名义进行销售的,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广告监管。加强日常广告监测,对违规发布“家电下乡”广告的,依法严惩。
    四是规范促销行为。规范促销行为和零售商与供应商交易行为,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政策,对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的依法查处。
    五是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经备案确认的加盟和授权网点可以销售任何中标产品,不得垄断经营,不得断档脱销,否则依照《反垄断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
    六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健全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的受理、查办、反馈等制度,以售后服务为重点,认真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下乡家电产品的申诉举报,及时公布消费提示和警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