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防止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种不正之风的滋长和蔓延,近日安化县下发了《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准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人企业主、其它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不准违反规定私自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政纪律,不准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不准用公款进行任何形式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四是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和企事业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度假活动。五是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不准参加封建迷信和其他低级趣味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同时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所在单位、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同时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并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