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3日起,桃江县对全县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为严肃整治工作纪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桃江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肃客运市场整治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明确“五个严禁”,确保客运市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一是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客运市场整治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损害合法经营者权益的行为。二是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经营客运市场或以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客运市场经营,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客运市场经营领域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或其他利益。三是严格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干部及隶属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营客运市场或以投资参股等形式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四是严格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私养黑车,非法牟利,受托为亲友、利益关系人等非法经营者说情打招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或为非法营运提供方便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严格禁止执法人员执法不公、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的,依纪依规从重处理,情节较重的,立案查处。
此次集中整治集中100名执法人员,力争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县的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取缔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取缔所有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从事幼儿、学生接送的车辆;取缔非法客运广告;取缔非法客运站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退出客运市场;杜绝非法营运的“面的车”、小轿车与班线客车争抢客源。通过整治,实现县城客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此次集中整治集中100名执法人员,力争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县的客运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取缔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取缔所有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违规从事幼儿、学生接送的车辆;取缔非法客运广告;取缔非法客运站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企业退出客运市场;杜绝非法营运的“面的车”、小轿车与班线客车争抢客源。通过整治,实现县城客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