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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大局 想百姓 办铁案 作表率——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纪实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12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走在前面、作出表率,以实际成效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是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的期望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活动,谱写了一曲曲“谋大局、想百姓、办铁案、作表率”的动人乐章。

    围绕中心谋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务。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深知益阳后发赶超的紧迫性和所承担的责任,在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时,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摆在重中之重。
围绕发展抓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把转方式、调结构,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先后组织对2009年以来新增的4批次共750个中央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资金等保障性资金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了粮食生产、环保整治、安全生产、节约用地等重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解剖,并初步建立了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的监督机制。为全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对桃花江核电、二广高速等重点项目的建设环境等,坚持每十天收集一次情况,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安全运行。
    围绕发展抓环境。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抓“四治”、兴“四风”作风建设活动,着力治庸、治懒、治散、治玩,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四种优良作风。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生产经营环境和诚信环境。在继续精简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和收费方式,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的同时,针对影响发展环境的一些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政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运作,重点工程项目施工环境和行政执法行为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和纠正了一批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对行政审批、涉企检查收费等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也开始固化。
    围绕发展抓落实。把监督检查和行政监察贯穿于市委市政府决策实施的全过程,渗透到工作落实的各个环节,增强执行力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市委、市政府今年5月份对资江河道非法采砂和资江沿岸违规经营砂场进行整治,市纪委监察局迅速部署力量,对整治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强化纪律保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采砂和砂场经营等违纪违法问题,促进了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工作举措,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了《益阳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问责办法》,主动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督促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尽职尽责,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牢记宗旨想百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不做表面文章,真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为人民群众尽可能多做一些实事、好事。”这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共识。
    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五有”目标和人民群众“三最”利益问题,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建立了强农惠农资金备案制度,制定了违反强农惠农资金发放责任追究办法,使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和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开展了农民工培训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督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用好惠民资金。针对群众呼声强烈的教育收费问题,出台了严禁学校插手学生早餐行为的文件规定,开展了中小学食堂收支盈利情况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乱收费案件。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在全市医疗系统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督促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畅通民意渠道的工作,与市信息化办共同承办益阳市“党风廉政舆情在线”,将市县两级一千多个部门单位、两万多名领导干部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公开接受网民的意见、建议、评价和举报,形成了各级领导干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立体式”监督机制。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建立群众信访接待调处中心,及时受理、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全面推行农村基层信访事项代理制度,由镇村干部代办群众诉求的信访事项,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和答复意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推动“纠风志愿者行动”,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及时查处和纠正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在市委主要领导的亲自推动下,开展了中介机构代管“城中村”、“城郊村”集体财务试点工作。在坚持集体民主管理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下,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理村级财务核算业务,提高“三资”管理效益。首批31个试点村已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投入运行,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所有的“城中村”、“城郊村”推广。

    认真履职办铁案,充分发挥办案综合效应
    今年1至10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990件(次),初核案件线索503件,立案493件,结案47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纪检监察干部以忠实履职、敢于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做党的忠诚卫士”的铮铮誓言。
    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严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继去年查处14名县处级干部后,今年以来已查处县处级干部18人,结案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人,保持了对腐败的高压态势,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严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从村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等“小人物”的违纪问题入手,查处各类民生案件187件,处理、处分对象107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1400余万元;严查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针对政令不畅、吃拿卡要、“中梗阻”、“三乱”行为以及“庸、懒、散、玩”等问题,查处影响公职人员形象、损害益阳投资环境的案件1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严查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对弘基矿业“4?15”事件、新桥河有色金属工业园“7?26”事件、安化渣滓溪锑矿职工围堵县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现场加强组织协调,快查严办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党员干部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迅速平息了群众情绪,促进了事件的妥善化解。
    在查办案件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大力加强办案“一体化”建设,对全市正科级及以上干部违纪线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行“异地交叉办案”,积极推行密码举报奖励制度,实现了办案力量的有机整合、办案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办案保障的立体覆盖。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预防相结合,每查处一件大案要案,都深入进行剖析,督促建章立制,并将一些典型案例制作成警示教育片,定期召开大要案件新闻发布会,以发生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防止类似案件的发生。在查处赫山区东风岭社区在低保金发放中“优亲厚友”等违纪违规问题后,及时督促市民政局等单位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开展了“阳光工程”行动,对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全市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077户4569人,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6月,在网上评议全国民政系统廉政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活动中,我市民政系统两个单位荣获湖南省示范单位称号,并获推荐参加全国示范单位评选。

    严格要求作表率,打造益阳纪检监察铁军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针对个别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先后四次进行问责,三名室主任在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当众作检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纪委监察局坚持从严带队伍,从严管理,从内部管理入手,进一步完善了案件查办和处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如案件查办工作,从立案到处理,一律实行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长办公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从今年10月1日开始,重大案件实行市纪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时对市纪委常委会、市纪委全委会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有关影像资料和票决资料按密件保存五年。人事工作,实行了纪检监察干部“准入制度”,逢“进”必考;机关各室正副主任实行竞争上岗,逢“晋”必考。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各项开支实行一名副书记、一名常委、一名室主任、两名干部共同会审制度,并定期内部公开。围绕落实标准、落实制度、落实责任,从今年开始,委局机关对各室进行考核,各室对干部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努力使各项工作更加严谨、规范、有序。
    为进一步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当好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学习者、宣传者、示范者、执行者、监督者。同时主动“开门纳谏”,诚邀社会监督,实行了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员制度,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伴随着上下一致的铿锵步伐,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焕发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勇争一流的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