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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四措施加强基层纪委办案力度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1-21

    一是年初成立了协助乡镇办案领导小组。县纪委常委各带两名纪检干部包抓三到四个乡镇的案件,同时负责作好对各乡镇办案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以此来提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办案水平。
  二是把乡镇查办案件工作与年终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紧密结合起来,进而调动基层纪委办案积极性。各乡镇必须都有一件以上自办案件,否则,该乡镇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决。
  三是实行全县纪检工作人员办案津贴集中管理制。将机关人员办案津贴与所包乡镇案件挂钩。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办案制,其中6个月办案津贴用于机关办案,6个月办案津贴用于所包乡镇案件查办,乡镇纪委若没有立案案件,扣除其全年办案津贴。
  四是实行县纪委协助审理制度。针对基层纪委人员较少,纪检员办案经验较少的现状,基层纪委案件调查结束后,将案卷交给包抓常委、纪检干部进行审理,严格按“二十四”要求审理,确保基层办案质量。基层办案结案后,把案卷材料送县纪委审理室统一装订保管(乡镇留复印件),使基层办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些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全县23个乡镇今年都有自办案件,基层纪委立案24件,处分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