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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述职述廉促廉洁 民主测评倡和谐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12

    为进一步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2009年以来,桃江县深入开展了以“村干部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群众述职述廉,同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评议”为主要内容的“双述双评”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群众参与。述职述廉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乡镇纪委和党委组织委员具体实施,每年开展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的第四季度或下年的第一季度。述职述廉活动以公开会的形式在村级活动场所举行,一般由乡镇联村领导主持。述职述廉活动通常在3日前发出通告,各村民小组长和村党员、村民代表必须参加,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及威望人士等邀请参加。参会人数不得低于述职述廉对象所在村总人口数的2%,且不得少于40人,并对村民开放,由其自愿参加旁听。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双向互动。在述职述廉内容上,规定了“四个必述”,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写成的情况,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执行上级有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情况等四个方面。在述职述廉材料上,要求必须提前一周撰写好并提交乡镇党委、纪委、党委组织委员审核。在述职述廉评议上,专门组成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老干部及威望人士为主的评议小组,与会人员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进行评议或提出建议批评意见,述职述廉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在述职述廉测评上,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对象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在大会当场公布。
    三是坚持述改结合,推动工作开展。述职述廉后,各村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召开村支两委会进行讨论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在述职述廉大会后15天内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在农历年底前公开。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等相关资料由乡镇纪委存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群众不够满意的工作事项限期拿出整改方案,给予答复。
    至今,桃江县共对105个村开展了村干部“双述双评”工作,58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7名村干部因有轻微违纪问题被诫勉谈话,5名村干部被调整职务,3人被免职,其余各村的“双述双评”工作正在部署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