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清风要闻

沅江市严格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0

    为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给基层干部和基层工作一个良好、宽松的环境,近日,沅江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各类检查评比活动。
    通知要求,市委各部办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对本单位涉及全市性的检查评比活动进行一次清理,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一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明确要求进行的检查评比活动,按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执行,并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全市性的检查评比活动必须事先向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检查评比活动方案报“两办”审核,经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批准后,持“两办”开具的书面同意证明方可进行。三是通知下发后,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评、年度干部考查统筹部署。各种检查评比活动由“两办”统一组织协调,能够归并的要尽量归并,能通过其他方式作出考评结论的,不得再次检查,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四是经“两办”批准的检查评比活动,举办单位必须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检查规模、范围和时间;检查组须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必须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得扰民,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收受任何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
    同时,严肃责任追究,对未经“两办”批准、擅自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或在检查评比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各级各部门有权予以拒绝和举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