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化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案件查办为抓手,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2010年该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6件次,初查各类案件线索178件,党政纪立案105件112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集中力量成功查办了马路镇贪腐系列案、县畜牧局贪贿窝案等一批大要案件。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以案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
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腐败分子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轨迹,认真总结容易犯错误的各种情形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案件查结后,及时到发案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委)或干职工会议,通报案情,引导与会人员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防止其他党员干部重蹈覆辙。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召开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通报会,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和有关典型案例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通报,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清正廉洁意识。
二、坚持以案促建,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
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认真剖析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查处的案件举一反三,及时建立健全全局性的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办法,加强对腐败易发高发系统的案件查办,并针对系统内出现的问题,组织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通报会和案件分析会,深入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措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的效果。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将针对安化专项资金较多的特点,着重加强对专项资金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办,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备案登记办法》等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以案促管,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
注重从查办案件中发现监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漏洞,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发生在相似领域的案件中寻找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加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人财物的监管,促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一、坚持以案促教,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
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腐败分子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轨迹,认真总结容易犯错误的各种情形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全县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案件查结后,及时到发案单位召开党支部(党委)或干职工会议,通报案情,引导与会人员分析腐败产生的原因,用身边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防止其他党员干部重蹈覆辙。同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召开案件查处工作情况通报会,将全县案件查办工作情况和有关典型案例在县电视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通报,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清正廉洁意识。
二、坚持以案促建,发挥查办案件的完善制度功能
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认真剖析发案单位在制度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提出从源头上治理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查处的案件举一反三,及时建立健全全局性的规章制度,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发生。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办案办法,加强对腐败易发高发系统的案件查办,并针对系统内出现的问题,组织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通报会和案件分析会,深入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措施,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的效果。同时,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执行力,确保制度落到实处。今年,我们将针对安化专项资金较多的特点,着重加强对专项资金领域腐败案件的查办,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办法》、《救灾救济资金发放备案登记办法》等专项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坚持以案促管,发挥查办案件的强化监督功能
注重从查办案件中发现监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漏洞,从案情相似的多个案件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发生在相似领域的案件中寻找易发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加大权力运行的公开力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和机关各股室人财物的监管,促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防治对策和建议,严防腐败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