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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纪委组织学习新《规定》 强化责任制考核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22

  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日常检查的基础,对全县23个乡镇及县直部分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狠抓责任制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新《规定》。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新《规定》全文及《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同志就〈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等重要内容,要求全体干职工熟悉和掌握《规定》的新变化、新特点,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责任制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考核方式、成果运用等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按照新《规定》建立社会评价机制的要求,完善了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走访等方式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责任制考核,广泛接受监督,在保持自上而下的监督体制的同时,突出了党员、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制考核结果全县通报,对评为先进等次的单位给予奖励, 并由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单位,其党政正职及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并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需追究责任的,按照新《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