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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纪委案件审理严把“六关”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27

    为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沅江市纪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职能,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严把“六关”。
    一是把好事实证据关。对案件认定的每项违纪事实都认真审核,看证据间的矛盾点是否得到合理排除,违纪者的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少了错误事实的构成要件,使每个案件真正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是把好材料审核关。在证据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及证据材料是否齐全、有关公文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通过去粗存精、去假存真,认真排查、审核、鉴别,最后达到所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错误事实的目的。
    三是把好定性量纪关。对每件违纪案件定性量纪之前,首先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发挥审理人员的集体力量,从多角度、多层面上分析案件的错误事实,然后对违纪问题的性质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归类,最后认真对照有关党纪条规、法规,对违纪案件作出客观恰当的量纪。
    四是把好查处程序关。主要看是否按照办案程序进行初核后立案,立案需填报的材料和需办理的手续是否齐全,按干部管理的权限,违纪者是否符合党政纪处理范围,有没有超越管理权限进行查处的,移送审理程序和结案手续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把好处分落实关。每个违纪案件处分决定下发后,都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涉及职务、工资调整变动的案件,要求有关执行责任部门的 调整变动材料及时报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处分决定的有关事项真正落实到位。
    六是把好规范成卷关。严格按照归档要求,使所装订的每个案件的卷宗各个部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
    由于坚持做到严把“六关”,该市纪检监察机关近五年来共结案297件,处分党员干部259人,其中处级领导干部1人,科级领导干部55人,没有一人因不服处分而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