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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四举措保障《湖南省行政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5-31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将《暂行办法》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和宣传栏开辟专栏进行专题学习,各单位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宣传和学习。
    二是构筑受理平台。组建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增派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处理投诉、信访工作。在现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10”的投诉平台的基础上,开通了“12342”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新辟了投诉渠道。
    三是改善处理模式。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协调,做到每一起投诉在处理前都充分征询投诉人的意见,息访率得到大大提高。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对投诉中反映的作风效能、“四乱”行为等突出问题加大了查处力度。一年多来,党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9人。
    自2009年8月《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以来,安化县共受理效能投诉87件,全部办结。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投诉人满意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