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桃江县纪委发出通报,严肃查处三堂街镇司法所所长胡鹏飞在湖莲坪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违纪问题。桃江县纪委、监察局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给予胡鹏飞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副科级、并由桃江县司法局撤销其三堂街司法所所长职务处分。这是桃江县在今年“村支两委”换届选举中查处的一起较为典型的违纪案。
胡鹏飞,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桃江县三堂街镇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至今担任三堂街司法所所长。今年6月8日,湖莲坪村进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胡鹏飞的妻子龚某为村委会候选人之一。胡鹏飞为帮其妻子顺利选进村委班子,主动为他人代投27张选票,且这27张选票都没有被代选民出具的书面委托,所代投选票也都选了其妻龚某。同时,胡鹏飞跟随票箱到选民家中,干扰选民选举。其行为成为导致三堂街镇湖莲坪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无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严重违反了我国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妨害了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并造成了恶劣影响。7月初接到群众举报后,桃江县纪委、监察局立即组织人员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严肃处理。
通过这一案例,桃江县委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把中央、省、市、县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选举动态,对可能影响村级换届选举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县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胡鹏飞案作为典型案例,开展学习讨论,教育党员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认识上得到提高,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同时,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一身正气,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