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赫山区三措并举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监管。
一是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监督。在全区所有行政村逐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主任1名,成员3—5名,与村委会任期同步,对外统一实行一块牌子、一套人马、一个印章,由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实行统一管理和业务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农村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农村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二是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体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做法,发展和完善党组织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党务公开、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认真落实《赫山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科学编制农村党务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在乡镇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村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对公开事项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赫山公众信息网”和手机移动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