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赫山区坚持把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作为农村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坚持“组织保障、监管措施、督促检查”三到位,着力打造阳光村级财务。目前,该区264个村、48个社区(资管委)全部进行了财务清理并公开到位,因村级财务问题而上访的现象在该区极少出现。
组织保障到位。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村部、区监察局、区经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村级成立了5至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委员会,直接参与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检查和审理村级财务账目,监督财务公开。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该区上下实行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党政班子包片、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赫山区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乡镇(街道)三个文明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待遇、任用、奖惩挂钩。
监管措施到位。一是严格收入管理。对村集体各项收入实行帐内核算管理,村上收取的各种款项,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由村会计写出详细的收入申请报告,报乡镇经管站备案。在经管站的监督下,收款后3日内存入指定专户,有效杜绝了白条抵库、借支挪用、收支不入账等不良现象。二是严格限额审批。对集体财务开支500元以下的,由村支两委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500至2000元的,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审批;2000至5000元的,由村支两委研究,村民主理财委员会审定后执行;5000元以上的,由村支两委研究,民主理财委员会审核,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有效遏制了村支两委随意开支、乱开支现象。三是严格报账程序。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村委会每10天组织交一次账,经集体会审、民主理财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支两委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乡镇代管中心审查入账。从源头上防止坐收坐支,做到日清月结。四是严格财务清理。规定每年3月为全区村级财务清理月。清理前,事先张贴《财务清理预告通知》,告知清理时间和参与清理人员,公布举报电话。清理中,乡镇纪委、财政、经管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清理后,即时公开,特别是对500元以上单笔收支的来源、用途、金额、经手人、发生时间等进行逐笔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安排人员做好解答群众疑惑等公开的后续工作,使村级财务真正公开透明。
督促检查到位。一是定期督促检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每个季度组织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农村部、区党务公开办、区经管局对全区各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视督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排队,排名靠后的对分管领导、经管站长予以诫勉谈话。目前谈话后进单位6个12人。二是综合督促检查。主动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派人参与组成综合督查组,在督查全区主要工作落实情况的同时,结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不定时抽查。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党务公开办采取随时抽调人员,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办法就各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后,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经管站长视情节进行问责。
组织保障到位。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农村部、区监察局、区经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专人负责。村级成立了5至7人组成的民主理财委员会,直接参与本村重大事项的决策,检查和审理村级财务账目,监督财务公开。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二是明确工作责任。该区上下实行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党政班子包片、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制定了《赫山区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村级财务管理与公开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乡镇(街道)三个文明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待遇、任用、奖惩挂钩。
监管措施到位。一是严格收入管理。对村集体各项收入实行帐内核算管理,村上收取的各种款项,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由村会计写出详细的收入申请报告,报乡镇经管站备案。在经管站的监督下,收款后3日内存入指定专户,有效杜绝了白条抵库、借支挪用、收支不入账等不良现象。二是严格限额审批。对集体财务开支500元以下的,由村支两委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500至2000元的,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审批;2000至5000元的,由村支两委研究,村民主理财委员会审定后执行;5000元以上的,由村支两委研究,民主理财委员会审核,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有效遏制了村支两委随意开支、乱开支现象。三是严格报账程序。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村委会每10天组织交一次账,经集体会审、民主理财委员会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村支两委分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交乡镇代管中心审查入账。从源头上防止坐收坐支,做到日清月结。四是严格财务清理。规定每年3月为全区村级财务清理月。清理前,事先张贴《财务清理预告通知》,告知清理时间和参与清理人员,公布举报电话。清理中,乡镇纪委、财政、经管部门全程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清理后,即时公开,特别是对500元以上单笔收支的来源、用途、金额、经手人、发生时间等进行逐笔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安排人员做好解答群众疑惑等公开的后续工作,使村级财务真正公开透明。
督促检查到位。一是定期督促检查。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每个季度组织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农村部、区党务公开办、区经管局对全区各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视督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排队,排名靠后的对分管领导、经管站长予以诫勉谈话。目前谈话后进单位6个12人。二是综合督促检查。主动与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配合,派人参与组成综合督查组,在督查全区主要工作落实情况的同时,结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不定时抽查。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党务公开办采取随时抽调人员,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办法就各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和公开工作进行随机抽样检查。检查后,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经管站长视情节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