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责任制和纪律要求落到实处,5月30日至31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良带领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的5个督查组,对桃江县防汛抗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据悉,5月30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邀请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对机关干部进行了防汛知识培训。各督查组分别深入桃江县马迹塘镇八斗村水库、武潭镇桃花村水库、浮邱山乡黄南冲天娥山组许家坳滑崩点等15个乡镇的防汛抗灾重点区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重点督查了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准备情况以及防汛预案的落实情况。
督查组认为,桃江县县委、县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单位对贯彻落实全市防汛抗灾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措施有力,重新完善了应急预案,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加大了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全面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相关人员到溃坝现场察看,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桃江县要深刻吸取“5?25”溃坝事故的教训,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将防汛抗灾工作任务逐一分解明确到人,加大对所有水库、骨干山塘、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行政、技术、守护责任人员的培训力度,真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物资到位、纪律到位。千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严格按照省、市、县防指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不再发生任何问题。
黄进良强调,在防汛抗灾工作中,对出现重大灾情、险情瞒报、漏报、迟报、乱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对因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事态恶化和人员伤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侵占私分抗灾款物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