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南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在防汛抗灾中的积极作用,南县纪委监察局于6月4日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职工会议,认真落实省、市、县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并就防汛抗灾工作作了重要部署。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防指《关于益阳市严肃处理桃江县八斗村水库溃坝事故的通报》(湘防〔2012〕27号)、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切实发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在防汛抗灾工作中作用的紧急通知》(益纪〔2012〕11号)、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共南县纪委、南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灾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要抓好“三个落实”。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特别要落实领导责任;抓好措施落实,落实好防汛抗灾措施、纪律措施、督查措施和信息(水文、天气)措施,把每项措施做好做细做到位;抓好保障落实,严格按照县里要求,落实好防汛抗灾物质、人员及资金,做到有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二是要做好“三个结合”。要将外河沿线和大通湖内湖的防汛抗灾相结合,将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及群众农业生产和防汛抗灾相结合,将防汛和抗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搞好科学调度,做到两者兼顾,坚决实现防汛抗灾工作目标。三是要实现“四个确保”。要确保遇“98型”洪水不溃一堤一垸;确保三日降雨220毫米不造成大的渍涝灾害;确保百日无雨保丰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前,南县纪委监察局为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从各室抽出14名年轻力壮的干部,成立了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并要求各乡镇纪委和有条件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也相应成立了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根据水位情况南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了14名领导干部防汛抗灾下派人员,加强对各单位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同时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谭新林于5月份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一线防洪堤和大通湖内湖渍堤沿线进行了专程督查,另外派员参加了县防指督查组的全县防汛督查。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防指《关于益阳市严肃处理桃江县八斗村水库溃坝事故的通报》(湘防〔2012〕27号)、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切实发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在防汛抗灾工作中作用的紧急通知》(益纪〔2012〕11号)、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共南县纪委、南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抗灾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要求,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要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投入防汛抗灾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具体要做到三个方面:一是要抓好“三个落实”。抓好责任落实,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特别要落实领导责任;抓好措施落实,落实好防汛抗灾措施、纪律措施、督查措施和信息(水文、天气)措施,把每项措施做好做细做到位;抓好保障落实,严格按照县里要求,落实好防汛抗灾物质、人员及资金,做到有保障。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做到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二是要做好“三个结合”。要将外河沿线和大通湖内湖的防汛抗灾相结合,将保证单位工作正常开展及群众农业生产和防汛抗灾相结合,将防汛和抗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搞好科学调度,做到两者兼顾,坚决实现防汛抗灾工作目标。三是要实现“四个确保”。要确保遇“98型”洪水不溃一堤一垸;确保三日降雨220毫米不造成大的渍涝灾害;确保百日无雨保丰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前,南县纪委监察局为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从各室抽出14名年轻力壮的干部,成立了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并要求各乡镇纪委和有条件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也相应成立了防汛抗灾抢险突击队;根据水位情况南县纪委监察局确定了14名领导干部防汛抗灾下派人员,加强对各单位防汛抗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同时为加强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谭新林于5月份多次带领相关人员,到一线防洪堤和大通湖内湖渍堤沿线进行了专程督查,另外派员参加了县防指督查组的全县防汛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