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带着儿子从南县有才幼儿园出来的一位家长告诉笔者:“今年有才幼儿园收费全部进行了公示,为什么是这么多都有物价部门的文件作为依据,家长没交一分钱‘不明白’费用。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学校收费监管,维护广大学生家长利益。”
针对不少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标准提出的质疑,今年8月,南县纠风办组织县教育局、县物价局根据《湖南省幼儿教育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全县开展了规范幼儿园收费集中整治行动,切实整治和规范幼儿园教育收费行为,维护了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主动性和科学性。
针对部分幼儿园向幼儿收取伙食费问题,县物价局已向幼儿园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幼儿教育收费政策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幼儿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伙食费单独列支,按实际成本分月结算、按月收取,不能跨学期跨月收费。同时,实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审批制,民办幼儿团体的保育、教育、生活等费用,由办园企业、出资人根据社会承受能力、成本费用由幼儿园自定价格,并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批后执行。全县各幼儿园必须按规定程序到县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幼儿园内醒目位置或公示栏内张贴幼儿园收费价目表,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及监督电话,接收幼儿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并定期参加收费年度检审。
县纠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每年将组织物价、教育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价格检查,对违反物价政策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将不再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家长的合法权益。(南县纪委 周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