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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测评 促进效能提升

来源:中共益阳市纪律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9-28

    群众评干部,企业评机关,自桃江县在全市率先组织开展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民意调查活动以来,通过强化调查结果运用,有力促进了作风效能环境建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今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全面推广和创新这一做法,在市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县(市)结合实际,积极创新监督测评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全面开展监督测评工作。
    实践证明,我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哪些人来评”——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
    我市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机关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最高标准,充分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监督测评工作中来。
    今年初,市优办、市效能办、市作风办对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点、员进行了全面调整,将一部分参与积极性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充实到全市监督测评站、点、员队伍中,全市监督测评员人数从原来的200人增加到290人。
    随机抽取测评员。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办法》,明确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400名测评人员参与测评工作。其中包括:从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站、点的负责人及监督测评员中随机抽取100人,从市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中随机抽取150人,从市政务中心服务对象中随机抽取150人。各区县(市)参照这一做法,积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监督测评员,真正把评判作风效能和经济发展环境好坏的尺子交给了人民群众。
“主要评什么”——突出重点单位和重要岗位
    为突出监督测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市紧紧围绕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重点单位、重要岗位和重点内容,明确监督测评对象。
    突出重点单位。市(县)两级在测评中均明确了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密切,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较多的市(县)直和中央、省属驻地单位为被测评单位。今年市里确定的50个测评单位包括:综合管理类单位16个,司法执法类单位25个,公共服务类单位9个。
    突出重要岗位。以规范工作人员行为,促推工作落实为目标,明确上述部门单位中承担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中层负责人和其它业务科室负责人为被监督测评的中层负责人。
    突出重点内容。对单位的测评主要突出是否顾全大局,做到政令畅通;是否具有开放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对个人的测评主要突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办事、高效办事;是否热心服务;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等内容。与此同时,我市赫山区、桃江县、南县等区县在测评工作中还以优化施工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目标,将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所涉及的镇(乡)、村(社区)作为监督测评对象。
“具体怎么评”——确保过程公正和结果真实
    在监督测评工作中,我市一直坚持规范、透明、客观、公正和互相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测评方案实施,切实保证了监督测评过程公平、公正和测评结果真实可信。
    为切实做好今年市本级的监督测评工作,市委、市政府明确测评工作由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市优办、市效能办、市作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具体实施。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进良等市领导多次对测评工作提出要求,进行指导。为确保测评客观公正和较高的参与率,测评采取现场测评和电话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市纪委制定严格的测评纪律,明确要求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测评工作秘密,并组织对监督测评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测评前一天,随机抽取参加测评人员,明确专人统一下达测评通知,有效防止了“拉票测评”的现象。测评问卷实行统一印刷,专袋封装,实时开封,测评结束后,现场由工作人员签字封存,统一拆封后交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负责计分。市优办、市效能办、市作风办进行监督,并对问卷录入统计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复核。
“结果如何用”——强调褒奖先进和鞭策后进
    我市坚持把机关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结果与部门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挂钩,通过奖励表彰先进,教育惩处后进,带动和促进了全市作风效能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根据全年监督测评情况对所有被测评单位及个人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并通过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监督测评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测评对象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对年终测评总分排名为前3名的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前5名的中层负责人在明年全市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上给予表彰奖励。
    测评办法指出,对今年测评总分排名为倒数1至3名的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益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责成单位进行整改,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市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优化环境会议上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并由市委领导等对班子成员集中进行诫勉谈话。对测评总分排名为倒数1至10名的单位中层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对其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其中排名为倒数1至3名的,予以免职,免职后一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级相同的职务。我市桃江县开展监督测评工作两年来,已对测评不合格的11名干部进行了免职,30个县直单位和村被给予黄牌警告。
“效果怎么样”——有效促进作风和效能提升
    我市作风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督测评工作的开展,加强了对各级职能部门及其中层负责人的监督,促进了各级各部门作风效能建设,干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通过开展监督测评,各部门单位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也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和群众反映“索、拿、卡、要”等现象明显减少,各级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涉企检查备案、企业生产宁静日等制度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