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专题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省纪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
会议重点学习了《规定》的十项具体内容,特别强调该文件有三个特点:一是涵盖范围广,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二是条例清楚明细,规定明确八条纪律,详细列明了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有八类行为。三是处罚问责明确。
会议强调,干部作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到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到党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和贯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建设的成败。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切实改进,落实到位。由各位院领导负责牵头组织分管片线、部门开展学习讨论,与会人员必须人人表态发言,使暂行规定入心入脑,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市检察院 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