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在执行政治纪律、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政令畅通和工作执行力的情况等三个方面进行现场测评。
今年正值我市区县(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之时,如何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廉洁关,严防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市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完善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考评机制,让领导干部接受全方位、深层次的“廉政体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考评内容的“指挥棒”作用
今年8至9月,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制定了《区县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考察人选廉政考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4个廉政考评组,分别由市纪委副书记和常委任组长,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区县(市)纪委和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机构抽调28名同志,负责开展廉政考评工作。
除了把区县(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考察人选确定为考评对象外,将平职交流和拟提拔重用到区县(市)党委班子和市直单位任职的考察人选也纳入廉政考评范围,实现了换届考察人选全覆盖。今年8月底,组织对赫山区、安化县等8个区县(市)四大家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拟提拔重用对象开展了廉政考评。
我市把执行政治纪律、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政令畅通和工作执行力的情况等三个方面作为考评的重点内容。并将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细化为22个项目,其中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细化为7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细化为6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细化为9项,对考评对象逐项考评。
扩大群众参与充分发挥民主测评的“晴雨表”作用
为扩大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廉政考评组进驻各区县(市)开展工作的当天,在当地电视台、网站和“四大家”机关办公楼公告开展廉政考评工作,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迅速组织召开较大范围的动员会议。
廉政考评组组织召开民主测评大会,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考评对象进行测评。访谈由廉政考评组分若干小组同时进行。今年在8个区县(市)共进行个别访谈1084人次,其中大通湖区、高新区分别访谈100和82人,其他区县(市)访谈人数均在150人以上。
根据不同的考评对象,确定了书面征求意见对象的范围,如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考评,向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离退休老干部以及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综治、优办、作风办、问责办等13个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不同的征求意见的对象,确定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如向组织部门重点征求对其选人用人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意见等。
注重民意调查充分发挥评价结果的“紧箍咒”作用
我市委托市民调中心采用电话调查方法对市委组织部公示的拟提拔重用考察人选开展民意调查,调查对象的范围为考察人选所在地区的“两代表一委员”、所在单位干职工、市或区县(市)直属部门负责人代表,镇、村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代表。在考评工作中,按照每名拟提拔重用考察人选调查30人的要求,对91名拟提拔重用考察人选共计进行电话调查2730人次。
对考评对象在廉政考评过程中有不良反映或信访举报,且线索清楚、情况具体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级领导干部由廉政考评组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进行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科级领导干部交由各区县(市)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各区县(市)委对调查结果进行回复。
注重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的利用。明确规定对考察人选集中测评的总体评价、单项综合评价和民意调查评价“差”票在三分之一(含)以上的不予任用;对得“差”票未达三分之一,但在20%(含)以上的,暂缓任用;对得“差”票未达20%,但在10%(含)以上的,慎重任用。在今年的廉政考评中,集中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的统计数据显示,对各区县(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的评价,“好”票均在95%以上,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总体评价和单项评价的“差”票得数没有被考评对象达到《方案》规定的影响任用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