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南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6

近日,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一、南县明山头镇大木桥村党支部委员肖必辉、黄苹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月,时任明山头镇大木桥村第一党支部书记肖必辉、时任明山头镇大木桥村第一党支部委员黄苹,均违规收受危房改造户肖某2条软极芙蓉王香烟(520元/条),合计价款2080元。肖必辉、黄苹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南县华阁镇子午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李得军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9月,李得军在该村开展贫困户评议工作中,未坚持原则、把关不严,在明知该村王某、李某夫妇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情况下,仍将其纳入该村精准识别贫困户名单上报,并获得政策扶助资金。李得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