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立案和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安化县南金乡宝塔山村支部书记曾庆来优亲厚友案。2017年,安化县南金乡宝塔山村支部书记曾庆来未按相关程序要求,且隐瞒有关事实,帮助其不符合条件的妻子哥哥刘会友申请到4万元D级危房改造资金。另外,曾庆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曾庆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工作失职的该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副所长高泽兵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违规享受的危改资金已被收缴。
二、桃江县鸬鹚渡镇梅山村支部书记习爱军截留套取扶贫资金案。2016年,桃江县鸬鹚渡镇梅山村支部书记习爱军为弥补村委经费不足,与其他村委班子成员商议,决定从该镇拨付到梅山村的专项扶贫资金中,套取32400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村委税费、报刊杂志征订及交通费等支出。另2012年,习爱军在任该村民政专干期间,截留孙某某和陈某某两户危房改造资金共计2000元,发放给当年未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其他群众。习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套取的扶贫资金已被收缴。
三、南县茅草街镇福兴村支部书记彭中华违规发放扶贫资金案。2016年12月,南县茅草街镇福兴村村委违反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将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2150元,违规发放给83户非贫困户。彭中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彭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审核把关不严的该镇党委副书记蒋胜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四、沅江市农业局驻草尾镇三码头村扶贫工作队队长朱正平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案。2018年5月17日,沅江市农业局驻草尾镇三码头村帮扶工作队队长朱正平,未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且在被暗访督查询问其他扶贫队员去向时弄虚作假。朱正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