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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清风益阳0909 [清风要闻36]

来源:益阳电台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09

早上好,欢迎收听《清风益阳》,我是黄凭。本栏目由益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宣传部、益阳电台交通频道联合制作播出。 每周一的《清风要闻》为您权威发布最新纪检监察情况,周二周四《每周一案》曝光身边典型违纪案例,周三周五《益阳家风故事》聆听修身齐家的醒世恒言,崇廉尚俭的金玉良言。马上进入《清风要闻》:

1、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全部进驻

9月6日,益阳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安化县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这标志着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全部进驻。经市委批准,市委巡察组将对13个市直单位、学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对8个区县(市)公安机关党组织开展提级交叉巡察。

根据安排,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2个半月左右,其中巡察“回头看”工作2个月,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信箱,受理反映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来源:市委巡察办)01:01

2、益阳通报3起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资阳区张家塞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原所长黄长安在危房改造审核与验收工作中失职案。2015年至2017年,黄长安在担任张家塞乡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所长期间,接受张家塞乡柞树村村支两委委员薛志良请托,在明知他人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薛志良亲友薛某勋、皮某功、皮某明三人办理了危房改造申报手续,导致薛某勋、皮某功、皮某明三人分别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1.5万元、1万元。2018年12月,薛志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4月,黄长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安化县大福镇永盛村原临时党总支书记李如青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6年至2017年,李如青在担任永盛村临时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以李某述名义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万元(实际获得1.3万元),并将其中1.1万元作为永盛村三公殿(李氏宗祠)维修资金,0.2万元分给夏某飞、龚某勇作为房屋维修费用。2019年4月,李如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赫山区兰溪镇原百家塅村主任罗灿明拆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2014年至2015年,罗灿明在担任原百家塅村党支部委员、村主任期间,违反《湖南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严禁拆分使用的规定,从罗某明申报的0.8万元危房改造款中拆分0.4万元给罗某胜。2019年6月,罗灿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   02:12

3、在更高起点、以更高要求,推动宣传文化系统作风建设

8月30日,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作风建设推进大会召开,对“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再部署再动员,助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近年来,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两个责任”,抓实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系列卓有成效的党风廉政宣教活动,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胡立安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点”,以提升素质能力为根本着力解决“不作为”的问题,以鼓劲加压为重点着力解决“慢作为”的问题,以严格执纪为抓手着力解决“乱作为”的问题,以实际成效为衡量着力解决“假作为”的问题;要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加强作风建设的“推进力”,严格落实责任,注重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作风建设长抓不懈,干部作风越来越好,为“五个益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1:14

4、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提醒与检查并重,紧绷节前“廉洁弦”

教师节将至,宴请、送礼苗头渐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促市教育局,通过重申纪律要求、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向全体教师提前打好“预防针”,敲响廉洁从教的警钟。

9月5日开始,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教育局成立检查组对市直学校开展节前明察暗访,以查行政账目、食堂账目、会计凭证,走访学生、家长和抽检手机等形式重点检查学校是否违规发放津补贴,教师是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等问题。同时,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监督渠道。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对检查和举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并在全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着力推进清廉校园建设。”

(来源: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向佳)00:59

5、南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近日,南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肖毅、厂窖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蒋建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南县厂窖镇中心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共计5249元,其中违规消费烟酒1628元,超标准用餐3621元。肖毅作为该中心学校校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蒋建军作为该中心学校总务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另外,肖毅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6月26日,南县纪委给予肖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建军党内警告处分。(来源:南县纪委监委)00:52

6、沅江:全程监督助力“阳光招聘”

近日, 沅江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医卫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监督检查也全面跟进。

沅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朝兵介绍说:他们从细节处坐实监督,紧盯‘考前’‘考中’等重要环节,对试卷押送、考场布置和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一一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笔试、面试时学生身份查验、考场纪律进行了‘考中巡查’,确保了考场纪律严明,考试环境公平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据了解:今年以来,沅江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力求监督执纪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下一步,将做好‘考后跟踪监督’,发动群众力量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对任何影响公开招聘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坚决打击,确保招聘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来源:沅江市纪委监委  黎玉环 )01:05

7、桃江一名副中队长为酒驾“了难”被免职

近日,桃江县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称“交警大队桃花江中队副中队长收取现金与香烟,为饮酒驾驶了难”。

经查,8月26日下午2点,县交警大队桃花江中队第二组工作人员开展酒驾专项整治工作时发现,司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mg/100ml(20mg以下未构成违法,一般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当事人联系代驾或有驾驶资格的亲友将车辆开走)。因刘某联系的代驾未及时到场,交警暂扣其驾驶证和行驶证。为取回驾驶证和行驶证,当晚刘某通过朋友牵线花了640元请该中队副中队长周云杰吃晚餐。餐前,送给周云杰现金2000元、价值480元的和气生财香烟一条。随后,周云杰将驾驶证、行驶证还给刘某。

9月2日,桃江县纪委已对周云杰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并责令桃江县公安局党委免去周云杰交警大队桃花江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来源:桃江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刘美玲)01:12

这里是《清风益阳》,本栏目由益阳市纪委,市监察委宣传部、益阳电台交通频道联合制作播出。子栏目《清风要闻》每周一早上八点播出。感谢收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