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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通报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小玲一案。
据悉,高小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将单位公车配备的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私家车;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担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副处长、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款结算、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高小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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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原校长王键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四川音乐学院3位女教授涉嫌招生腐败,被纪检监察部门带走调查;山东公布“陈春秀被顶替”调查结果,29人被处理……
近来,接连有类似新闻见诸报端,甚至引发社会广泛热议,成为“热搜”。这一次次的“曝光”,都严重冲击着我们对教育界“圣洁”的情感期盼,也破坏了我们对大学这个“象牙塔”的美好想象。
“校园腐败”频发,值得我们深思。首先,高智商、高学历、高职称并不等同于高觉悟、高站位、高理想。一些高校领导干部自诩为“学者型”官员,放松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和理想信念的锤炼,思想开始发生蜕变。特别是少数高校管理者不能正确看待自己与教学、科研骨干的收入差距,心理失衡,从而铤而走险谋求手中的权力“变现”。其次,缺少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1998年高等学校扩招以来,我国高教事业进入了一个跨跃式发展时期。在可调配资源急剧攀升的过程中,尽管高校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管理水平滞后、规章制度松懈、纪法意识不强等问题,尤其是在招生考试、基建后勤、物资采购、校企管理等方面存在着风险和漏洞,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另外,对科研经费等一些特殊领域的监督还不够有效。有的课题负责人摇身一变成了“项目老板”,还扯着“学术自由”的大旗拒绝接受监督,把科研经费的使用当作自己的“私人领地”。比如,浙江大学水环境研究院原院长陈英旭非法套取、侵占专项科研经费近千万元。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实践中,既要大胆开展监督,也要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做到精准监督。
[学习时刻]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
这句话出自唐代杜甫的《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寓意对于美好的事物要努力维护、不断完善,而对丑恶现象应当究其根源、斩草除根。习近平总书记以此强调,腐败疲沓的风气不除,廉洁高效的风气就难以确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始终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勇气不泄、尺度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