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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93)换届进行时,“十个严禁”警钟再次敲响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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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内蒙古地区4起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通报中显示换届中拉票贿选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薄弱,在换届期间大刷“存在感”,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电子红包、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进行拉票贿选,严重破坏了选举的公平性。

通报显示,四个案件中的党员干部均是由于换届期间的拉票贿选行为被党内处分或取消候选人资格。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麻花板社区原居委会副主任闫俊,作为候选人在参加麻花板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一职竞选过程中,存在委托他人代其宴请社区居民代表、委托他人向居民代表赠送消费卡等方式为其拉票竞选的违规违纪行为,闫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辞去居委会副主任职务。包头市达茂旗乌克忽洞镇太平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志军,在参加换届竞选时,私下向个别选民承诺“当选支部书记后每年给你一万元,当一年给一万,当十年给十万”,希望以此获得助选,刘志军当选为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最终因违反换届纪律,被免去太平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拉票贿选为换届选举中多发常发问题,参与换届的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身作则,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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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换届选举中降低“存在感”,严肃换届选举纪律?2021年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就2021年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提出“十个严禁”明确要求,请收好!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习时刻]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

这句话出自汉·张衡《应闲》。意思是不要担心自己职位不够高,而应该想想自己的道德是不是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这句话主要是想告诫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谦诚态度,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将修德与做官统一起来,并融入到为民服务的实践过程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