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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提醒](123)注意啦!年底开会别违规……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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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光阴似箭,转眼又一年,回首过去一年来我们的努力,卓有成效……”虎年将至,各部门单位相继召开了年底总结会。

岁末年尾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也是对作风建设的集中检验期。近期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通报了一批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典型问题。

2016年1月,利川市外资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国山违规安排并报销会议酒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还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随意调减产业链建设综合协调经费的行为。2021年6月7日,利川市纪委给予龚国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元旦前后,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三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陈旭明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会议费4100元,挂账在宾馆用于违规接待。2016年春节前,陈旭明安排领取已经封存的10瓶五粮液酒用于送礼。2016年3月,陈旭明在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时,又安排领取6瓶五粮液酒用于内部聚餐。陈旭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2015年春节前,福建省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杨恭宝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及家属约40人在单位食堂聚餐,以培训讲座名义报销餐费1200元;2016年春节前,指使下属从拆除广告牌费用中虚报3.3万元,为11名中队负责人以上干部每人发放3000元年终奖。其还存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杨恭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容易滋生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坚决制止。

[持续追踪]

开好年终总结会的纪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个严禁”

1.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2.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3.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会议期间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

2.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3.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4.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5.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6.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8.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责任追究

1.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2.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3.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4.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5.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6.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两个注意

1.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禁止召开会议的区域范围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景区地域范围为准。

2.跨区开会需报批。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因工作需要确需跨行政区域召开会议的,必须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学习时刻]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这句话出自《老子·第四十六章》,意思是,祸患没有比不知足更为严重的了,灾难没有比贪得无厌更为深重的了。老子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为此,他提出“知足者富”的观点,对统治者的无厌欲求发出了强烈抗议和严厉警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醒党员干部要谨防“贪欲”之害,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住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律,不要干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更不能突破党纪法规的底线。而要做到这点,必须经常反躬自问,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不断提高慎权、慎独、慎微、慎友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