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随(971—1035),字仲豫,北宋开封考城(今河南兰考)人。先后任永康军判官、大理寺丞、右司谏等职。曾多次因为进谏触怒权贵被贬,但仍然保持高洁的品质,《宋史》称赞他为“邦之司直”。
起初,刘随被封为永康军判官(军是宋时的行政单位,永康军是今四川都江堰)。当时刘随手下一个县令贪赃枉法面临处罚,那个县令拜托负责一路(相当于现在的省)政绩考核的转运使李士衡向刘随求情,刘随不为所动。李士衡于是上奏说刘随没有为政做官的才能,刘随被免职。
后来,刘随改做大理寺永,负责断案。当时,有个大贪官叫李溥,他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事情败露后,由于牵连到许多权贵,主管此事的官员为迎合皇帝的旨意,对案件没有深究。但刘随却再次弹劾李溥,使李溥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刘随做右司谏的时候,江淮发运使钟离瑾运了数十艘船的奇花怪石到京城,送进宫中,贿赂权贵。刘随知道后立马进谏,让钟离瑾受到了惩处。
因当时贪腐成风,刘随向皇帝进言说:“这些年来,大小官吏都有侥幸心理,贪污受贿等被发现就托人说情。有的人在接受召见的时候,就涕泗横流,祈求皇帝开恩。有的人无所作为,没有功绩,偏偏夸大事实邀功请赏。甚至有藩国重臣,位高权重,上书的时候居然出言不逊,要求很多,不知满足。监察部门的官员们,都满足于享乐,观望局势,把包庇贪官污吏当作识大体,把尽职办事当作追名逐利,把巧舌如簧欺骗他人当作贤能,把谦让当作笨拙。这样以致朝堂上下贪婪成风,欲壑难填。希望推行实施相应的法律以使人引以为戒。”朝廷为此特意下诏书告诫各地官员。
进言后不久,他担任吏部流内铨的长官,负责官员的考课与任免。他善于制定规则和制度,使得他管理的官员不敢作奸犯科。
清风寄语:
刘随敢向贪腐行为亮剑,从不畏惧权贵,更不曾退缩。
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需要敢于对贪腐行为说“不”。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不管是小贪还是巨腐,都要敢于亮剑,敢于发声,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与定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的就是担得起责任,顶得住压力。
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需要善于向不良行为说“不”。不管是咬耳扯袖还是红脸出汗,不管是春风细雨还是雷霆出击,都需要把握尺度,正确执纪,保持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实力与底气。反腐进行时,需要的就是锲而不舍、驰而不息。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反腐实践中磨炼斗争本领,锤炼钢铁意志,拿出破釜沉舟、舍我其谁的勇气、意志和决心,向顽瘴痼疾开刀,向障碍藩篱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