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5月,江西省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制订了《关于坚决刹住吃喝风的试行规定》。6月5日前,《规定》在省、地、县各级报纸、电台全文刊播,并在各宾馆、招待所张贴,公之于众。
江西省在《规定》中明确规定了用餐的形式、数量和质量。如“实行分餐制,一律一盘菜一碗汤,盘里的菜不能超过三个品种,至少要有一个素菜。”名贵菜肴逐一点名禁止上,如海参、甲鱼、螃蟹、对虾、鱼翅、鱼肚等。并强调不准搞“接风”“送别”宴会,“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陪餐”。
吃喝风刹不住,一个重要原因是相互观望、攀比,认为“谁不请吃谁吃亏”。《规定》要求,从6月5日起全省上下一律执行分餐制,无一例外。如对企业的规定是“本省企业间的经济活动亦按规定实行分餐制,或购票就餐。”对会议的规定是“提倡实行分餐制,需要集中用餐的,只准四菜一汤,不准上名贵菜肴和烟酒、饮料、水果。”
《规定》中的处罚措施十分严格具体。如“宴请费用向参加就餐者分别追还”,同时对宴请者、吃请者“处以相当补交餐费数额的罚款。”“违反四次(即四餐)者按情节轻重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对给予报账的财会人员“扣发当月工资的20%和当月全部奖金,违反四次者,撤销职务,调离财务工作岗位”。监督部门“接到举报后半个月内不进行查处,按失职渎职论处。”
江西刹吃喝风从上做起。1989年7月上旬,省委书记毛致用、省长吴官正等党政领导干部分头下乡考察洪涝灾情,带头执行分餐制,主动交纳用餐费,各地也没有一个单位用烟酒、饮料和水果招待他们。据省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报来的情况估算,全省党政机关招待费下降幅度在80%上下,照此下去,全省一年可节约8000万元的开支。
对违反《规定》者严肃查处。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下半年,全省已查处20多起违纪吃喝行为,1000多名“吃喝干部”受到罚款处理,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清风寄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江西省在30多年前刹吃喝风的办法,对于我们今天的工作仍有着很强的借鉴意义。从刹吃喝风规定到如今的“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务用餐监督子系统,变化的是监督手段,不变的是刹吃喝风的决心。
治理公款吃喝必须建立和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于公务接待制定行之有效的条款和标准,这样,才能让各级官员对公务接待纪律心存敬畏,让公款吃喝真正走进制度的“笼子”,成为不敢触犯的“高压线”。
彻底清除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并非一日之功、一役之劳,仍需强有力的监督探照灯严防死守,紧盯新动向、瞄准新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把规矩挺在前,把纪律装在心,让作风践于行,自觉管住“口”约束“手”,吃得坦荡荡,吃后亦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