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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02)毛主席的一张发票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19

1965年5月29日早上,毛泽东结束井冈山的七天行程,下山去南昌,他的生活管理员吴连登跨进了宾馆会计室,找到了会计雷良钊。

毛主席的发票2

“小雷,毛主席今天要走了,请你结一下伙食费。”

“什么,结伙食费?”雷良钊好像没听清他的意思,瞪大了双眼。

“是的,毛主席有交待,他的账一定要按生活标准收,每天两元五角钱,一路上都是这样的。”吴连登平静地笑道。

雷良钊很为难,如果收下这些钱和粮票将使他无法向井冈山人民交待。山里人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毛主席他老人家,只是按规定为毛主席做了几餐家常菜,于是,说什么他也不肯收下这钱和粮票。

吴连登只得耐心地解释:“你不知道,主席和我们工作人员外出都有严格规定,这是纪律,我们必须遵守。在我们的约法中有这样的一条,凡是首长需要的物品,托当地代办的,必须付清货款,如果地方不收钱,就不能拿东西,这钱和粮票你们一定要收下,不然我回去是要挨批的!”

正在雷良钊左右为难之际,吴连登又说:“毛主席最反对搞特殊化。前几年,主席身边的个别工作人员,利用跟随主席外出巡视的机会,向地方上索取了一些东西,主席知道这件事后,非常生气,立即将那名工作人员调离中南海。为了挽回影响,他从自己的稿费中拿出一笔钱,派人分别到这些地方进行退赔和道歉。你们说,今天这钱和粮票没交清,我能离开井冈山吗?”

听了吴连登这番话,当了6年会计、业务上非常拔尖的雷良钊惊呆了。在吴连登一再严肃地催促下,他这才拿起了账本。平常只需5分钟便可结清的账,今天他用了半个多小时还没有算好。在写错了4次之后,还是吴连登提醒他:“交款人就写首长吧!”

毛主席的发票

雷良钊十分感动,他噙着热泪认认真真地在交款人一栏中写下“首长”二字,然后依次开出三张发票收据:发票号码为:00006482、00006483、00006484号,票证为“江西省井冈山管理局交际处”,交款人:“首长”。住宿时间7天,每天伙食费2.50元,共计17.50元。交粮票23斤,购大米款每斤0.12元,计2.76元。发票开具时间为:1965年5月29日。

毛主席的发票3

清风寄语:按规定缴纳的17.5元伙食费,既是制度约束下的行为,也是伟人廉洁自律的精神写照。这是小事,但更是关乎党员干部与老百姓血肉联系的大事;这是小节,但更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大节。当下,“八项规定”精神将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一举一动关进了“制度的笼子”。但是总有一些声音对种种严格而细致的规定嗤之以鼻,认为这是追求细枝末节。殊不知,不犯小错,哪来大贪?细节决定成败。廉洁无小事,只有一条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习惯了无视小节,实际上就是放任自己无视纪律的侥幸心理。作为公职人员,我们应当常怀对规则的敬畏,常量对制度的把握,常思对党的忠诚、对百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