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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31)不近人情的“穷省长”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9

侯鸣珂(1834~1898),字韵轩,湖南永定(今湖南张家界永定区)人,曾任署陕西孝义厅(今柞水县)同知(同知为知府副职,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他一生清廉,爱民如子,为官多年欠债巨万。

清同治二年(1863年),孝义厅频发天灾,哀鸿遍野,侯鸣珂被委任为孝义厅同知,他对天盟誓:“不解民倒悬,鸣珂宁愿一死!”他规定家人:“一日三餐不得过斤,洋芋、包谷、糠菜三各占一,不得妄加他粮。”厅衙小吏余言吉见侯鸣珂一家清汤寡水数月,于是向百姓索要了10斤猪油,自食5斤,将5斤送给侯夫人杨芝香。侯鸣珂得知后大怒:“刮民脂膏,如杀我父母!”当即命余言吉3日内归还猪油,将其逐出厅府,不再录用,并以受贿罪杖夫人杨芝香四十大板。

同治六年9月,车家河保正杨建武贪污赈银,被人告发。侯鸣珂在察访中,杨建武托人偷将5两麝香装在他的行囊里,并附一信,写道:“侯大人:吾以兄、弟、妹三户冒名顶领赈银800两,愿与大人平分。再送上麝香5两,请免死罪。”第二天,侯鸣珂即令人将信重抄在一张大纸上,并将5两麝香用纸包好,上写:“贿物麝香5两”,让杨建武一手举着抄好的信,一手举着麝香,游街三日,第四日即判杨建武死刑。行刑台上,杨建武瞪着侯鸣珂大喊:“我就不信你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石头?”鸣珂哈哈大笑,道:“斯人为官无所求,誓为百姓解苦愁。社鼠贪污又行贿,不斩贼子决不休。”

同治九年侯鸣珂奉调离任,百姓送“仁德如春”巨匾,官民沿途含泪送别。侯鸣珂为官30年竟负债万贯,卸职后,不得不变卖家产偿还。他对6个儿子说:“知民、助民、解民倒悬,系吾为官之道。此乃吾留给尔等‘家产’,虽系无形之物,但胜似万贯。”

清风寄语:

当官当到卖房还债、杖打老婆、严惩下属,侯鸣珂这个“省长”不仅史上最穷,而且不近人情。侯鸣珂对身边的人如此严苛,不是因为他无情,而是因为他把“民情”放在了个人的亲情与人情之前。

人皆有远近亲疏,但为民服务不论高低贵贱。公职人员手中的权柄,代表的是亿万民众的信任,利用这份信任来为自己和身边人谋利,损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你碍于情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纵容,只会助长贪欲,最终将自己陷于不义之地。

党员领导干部须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方能践行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使命与担当。

这个时代的恢弘来源于十三亿中国人的奋斗。身为国人的一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近自己一人之情,而是要心怀天下百姓之情,以百姓心为心。

2019,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身边事,我们凝心聚力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