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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故事汇】(34)陶澍治贪

来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29

嘉庆二十年九月,陶澍奉旨巡视江南漕务。当时办理漕政的官员,大都贪污勒索,是清王朝的一大弊政。

陶澍离京后,沿途明察暗访。一个月后,他抵达江苏清江浦。一听说巡漕大臣来了,办理漕政的官吏大都前去拜访送礼。陶澍以旅途劳累为由,一个也不接见,但将礼物全部收下了。10天后,陶澍已掌握了漕官的状况,宣布接见所有办漕官吏。升堂后,师爷宣读了送礼官员名单和礼品礼金,贪官们满头大汗,不敢抬头。宣读完毕,陶澍一拍惊堂木,针对送礼的官员说:“尔等凭俸禄哪有上千银两送礼,分明是敲诈勒索、贪赃肥己。今日暂不治尔等之罪,但所送财礼全部没收,发回地方作为修建书院经费。”然后,他对全体漕官说:“各处所欠漕粮,限一月之内交割清楚,违者从严惩办。”

一个月后,陶澍再次升堂议事,宣布将所有官员分为三等:凡漕粮任务如期完成,又未送礼的,定为上等,申报朝廷,官升一级;漕粮任务完成好,但送了礼的,记过一次,定为中等,不奖不罚;对两名自认为有后台、称病不理漕务、又有贪贿行为的官员,定为下等,革除官职,强令变卖家产,赔偿历年贪污亏欠的漕银。这样一来,漕务大有起色。据记载,陶澍巡漕“仅半载而办五百万石之米,为前后十余年所未有”。特别是漕官不敢再贪污勒索,大大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清风寄语:

陶澍的治贪理念,跟我党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有异曲同工之妙,既正风肃纪,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全面从严治党是有温度的。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真心去疴除弊,我们都会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和爱心为他“把脉治病”。当然如果一意孤行,必将受到严惩。处理不是句号,只是逗号;“治病树”“拔烂树”不是目的,而是过程,我们需要他们变成“好树”,成长为大森林里的有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