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胄,字玄胤,唐太宗时历任大理寺少卿、谏议大夫、尚书、宰相等职。他持身中正,嫉恶如仇,以执掌律法公平持正闻名后世。贞观元年,唐太宗任命有着“清直”官声的戴胄担任大理寺少卿一职,负责掌管全国案狱审理。
上任不久,戴胄就驳回了宰相封德彝的判罚。有一天,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入宫觐见时,竟忘了解下佩刀就直接走到了内宫的东上阁门。监守阁门的校尉也没有及时发现。根据当时朝廷的律法,携带兵器进入东上阁,带兵器者和监门校尉都是死罪。可长孙无忌是朝廷的股肱之臣,犯错也并非有意。经过朝堂上的一番争论,宰相封德彝最终判决,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属过失犯罪,罚铜20斤;监门校尉玩忽职守,判处死刑。唐太宗对这个判决很满意,于是按例发付大理寺审核结案。戴胄对这个判决却不那么满意:长孙无忌和监门校尉同属犯罪,却一个罚钱了事,一个被判死刑。于是他上奏太宗,搬出法律条文据理力争。在他的坚持下,案件被发还重审,唐太宗最后被迫同时赦免了长孙无忌和监门校尉的死罪,做到了统一判罚。
不仅宰相的判决被驳,皇帝的判决戴胄也照驳不误。贞观年间,为了搭上唐太宗选人用人的顺风车,不少人伪造身份资历、篡改族谱,以谋取官位。唐太宗为了禁绝这种现象,特意下诏,请作伪者主动自首,否则一经查出,以死罪论处。
心怀侥幸的人从来都不缺,很快,就有一位官员被查出伪造资历。戴胄奉命审理此案,依法判处此人流放。唐太宗看到这个判决结果,勃然大怒,当面斥责戴胄不按自己的旨意办事。戴胄却说:“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处死此人,臣自然管不了。可陛下既然将他交付法司,臣敢违背法律吗?”唐太宗火冒三丈:“有诏不从,你这不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答道:“法律是国家为布信天下而制定的行为规范,言语则是一时的喜怒信口说出,陛下依法判决,这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在戴胄的再三坚持下,唐太宗欣然接受了他的判罚,做到了依法判决。
贞观七年,戴胄病逝。唐太宗见戴胄死后家无余财,宅邸简陋狭小,连祭祀的地方都没有,特意下诏专门为戴胄建庙祭祀。
清风寄语:
戴胄执法,一视同仁。律法在他手中是一杆标尺,丈量着贞观盛世的每一块基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这杆标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能否真正公平公正地使用好这支标尺,是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需要认真、负责、谨慎对待的。
有尺度需要有深度。党纪法规的尺子,首先需要丈量的是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埋得下头去踏踏实实钻研业务,低得下身去熟悉掌握案件案情,这才是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水平”。
有尺度更要有温度。将丈量自己的标准定得高一些,把担当扛在肩上更实一些。怀着一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心去关爱同志、挽救同志,这才是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标高”。
这杆标尺,不仅在手头,还得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