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什么途径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发现之后如何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不力如何追责?日前,益阳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印发《益阳市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制规定》,为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平安益阳法治益阳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规定》从预防、发现、查处、追责四个重点环节着手,涵盖了谋划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智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闭环体系,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长效化运行。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扫黑除恶斗争责任,对各级各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力、履职不力、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的坚定政治决心和强大法纪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