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而出 厚植营商法治沃土——益阳两级法院创新司法实践优化营商环境纪实

来源:市委政法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4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益阳市两级人民法院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实效为目标,用速度、力度与温度助力危困企业司法康复,促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动式解困下好破产审判一盘棋

通红的房本实实在在发到了手里,家住益阳御某湾1期的罗女士心里悬着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益阳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公司在益阳市建设的御某湾项目因资金问题烂尾多年。此项目1期于2012年开始预售,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售出房产126套。部分购房户出于生活需要,在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均不完善的情况下入住,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后,益阳中院民二庭对该案启用了重整式清算,并向益阳市委、市政府汇报沟通,积极推动建成并探索运用府院协调机制。还多次联合相关单位、部门现场工作,对项目处置中涉及的复工建设、供电用水、验收调规、预售许可、税费征缴、项目配套、权证办理等问题统筹协调,形成化解处理问题楼盘的强大合力。今年2月,该项目重新开盘,沉寂多年的楼盘再次焕发新的活力。

4月15日,在益阳中院的努力推进下,该项目部分楼栋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开始启动办理购房业主分户权证。在购房近10年之后,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产权证,业主们激动地说:“由衷地感谢法院、感谢政府。”

2021年5月企业破产府院协调机制建成以来,益阳中院以府院协调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建立起专项审判服务、常态化沟通联络“两项机制”,搭建好立审执“三个优先”通道。在与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的基础上,联合税务、银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便利企业破产涉税事项的实施意见》《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账户管理及征信相关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企业破产程序中公司登记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等,把解决纠纷争议的“独角戏”变成多部门协同发力的“大合唱”,有效化解了企业破产审判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增强了企业家投资发展的信心。

为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益阳中院还印发了包含标准化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在内的《益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手册》,明确责任单位、任务内容、完成时限,确保优化工作有章可循;开设益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栏,目前已发布41期,全市法院良好争创氛围已然形成;着力打造府院联动、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案件信息沟通三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作为主管单位推动益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6月28日成立,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办理中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益阳法院破产管理人考评办法》《益阳法院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收取办法》等文件,推动辖区法院全面覆盖,大力提升管理人职业能力,强化了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督。

前瞻式惠企撬动经济发展新引擎

企业破产处置是一件大事、实事、难事。长期以来,受制破产程序专业性强、成本高、处置难、周期长等客观现实,很多“生病”企业不愿及时“看病吃药”,最终成为僵尸企业,丧失了依法获得新生的机会。

对此,益阳中院采取“一案一策”的工作方法分类施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症下药,以盘活资产为目标引进新鲜力量,让企业重新焕发出了生机。

在益阳市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破产管理人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起草了《重整计划草案》,第2次债权人会议上,在普通债权人组、税款债权人组均表决通过,而担保债权人组未能表决通过的情况下,益阳中院综合考虑公司现状,指导管理人积极作为,与担保债权人组进行多轮谈判协商,保证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并为其债权实现提供案外人担保。最终担保债权人组同意了《重整计划草案》,使危困企业获得了重生的机会。

益阳中院民二庭庭长黄柯介绍:“近年来,法院不断对执行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无偿还能力的、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引导破产清算;对仍有持续经营价值可能性的企业,尽可能适用重整方式进行救治。”

用真心、出实招。益阳中院配套出台了《涉诉源治理评分细则体系》《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确保相关业务实现要素式管理、标准化运作;设立民营企业立案专窗,确保案件当场立、当场保,涉企民商事纠纷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0%以上;建设海事纠纷“优选地”,与贸促会湖南调解中心益阳办事处、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有效融合,将各主体优势资源集约成一站式服务产品,形成前端、中端、末端无缝衔接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化解涉企纠纷,有效防范了社会风险。

破圈式发力打破资产变现僵局

资产变现问题是很多僵尸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不可回避的矛盾。由于市场需求低、变现成本高等,很多破产企业资产长时间不能变现,成为制约破产审判的一大障碍。益阳法院善用新思维、巧用新办法,在债权审核、资产变现中攻坚克难,有效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安化某矿业有限公司面临落后产能淘汰的情况,资不抵债。在涉公司的众多案件执行无门的情况下,益阳中院决定采用“执转破”程序化解执行困境,依法指定管理人,通过破产清算来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在接手债务人财产时,该公司的账户上仅剩8元钱,其经营的煤矿也仅剩一些陈旧破损的机械设备。

资产变现、稳定职工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首要任务。在安化县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益阳中院和管理人经过集中研判与多方奔走,最终与新疆某能源集团形成了初步交易意向,在行情价迎来近年最高点时,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内蒙古中介公司、新疆某能源集团迅速签订一系列合同,最终以高价转让了破产企业的15万吨产能,除去交易成本净获利1500余万元。

“没想到煤矿破产了,我们还能拿回赔偿款。”2022年7月14日,煤矿职工代表来到益阳中院,向合议庭及承办法官送上了两面鲜红的锦旗,表达对法官们的感激之情。对于该案中身患职业病劳动者的救助问题,益阳中院又采取“迅速走程序,依法保权益”的工作方针,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中主动作为,帮助患病的煤矿职工实现了债权清偿,以破产不“破”职工权益、不“破”社会秩序的“一揽子”举措,让企业看得见法治的力度,也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

定制式服务精准护航企业发展

“我们将发挥自身专长,认真尽责,对本地企业逐一走访,了解海商事案件矛盾纠纷聚焦点,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满足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9月14日,武汉海事法院与沅江市人民法院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向4位有着丰富经验的特邀调解员颁发聘书。

益阳沅江市水域资源优越,近年来,随着船舶特色小镇的建立,涌现出一大批船舶制造企业。“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发诉讼事项,根据专属管辖的规定,船舶制造等相关的海事海商案件,均应由武汉海事法院管辖,但在武汉进行诉讼,无疑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诉讼成本也会相应增加。”沅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邹兆洲表示,“要把积压的石块扫开,给企业更松的土壤”。

今年7月21日,在益阳中院、沅江法院的协力推动下,武汉海事法院应邀前往沅江船舶制造产业园等地实地调研,就跨域立案、远程开庭、远程调解、聘请特邀调解员等举措与沅江法院达成共识。双方将以健全诉调衔接指引,逐渐形成“庭、点、员”式基层法律服务网络,建立“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依托智慧法院,开展线上程序流转、在线调解引导、司法确认引导,通过建立纠纷易解联络微信群,海事法官实时在线解答,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止于未诉,使海事纠纷得到迅速、高效、实质化解。

找准需求点靶向发力,主攻关键点精准施策。8月1日至3日,益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卫兵率先带队,深入高新区、资阳区、安化县、沅江四地产业园区进行走访,就如何更好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合同签订及履行的风险点、企业商标权保护、劳动争议纠纷审理与仲裁等问题与企业家交流座谈并听取意见。“法院上门服务,为我们园区企业解决了众多涉法难题,让企业发展更有劲头、创业更有信心。”

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此次“企业大走访”行动,共计走访企业90余家。在厂房前拉家常,在板凳上话发展,不仅助力打通企业司法需求“最后一公里”,更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真正做到和企业心连心、手拉手、情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