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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酒令,错!对抗组织审查,错上加错!

来源:益阳市纪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6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派出所民警陈某、张某、熊某3人工作日中餐涉嫌违规饮酒被市纪委督查组发现。该所教导员高某在纪委核查时唆使3人谎称休假,并要求其他人作伪证,集体对抗组织审查。本来是一起违反禁酒令的问题,演变成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最终,陈某和张某因违规饮酒、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熊某虽未违规饮酒但因参与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某因安排有关人员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规饮酒被查,当事人隐瞒身份,

教导员“护犊子”

2月8日,资阳区长春派出所民警陈某应战友黎某邀请中午聚餐。随即,陈某约上同事张某、熊某一同前往。在皇家湖“浩友湖岸”饭店106号包厢内,聚餐的8人中有5人共喝了1斤店主自酿的杨梅白酒,其中陈某和张某均有饮酒行为,熊某没有饮酒。市纪委督查组在检查时发现该包厢内有饮酒行为,并表明身份进行询问,当时3人均隐瞒了身份。市纪委将当天督查情况交由资阳区纪委进行核查时确认了3人的身份,资阳区纪委当即成立联合核查组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并要求资阳区公安局监察室通知3人到纪委接受询问。

长春派出所教导员高某接到区公安局监察室的电话后又气又恨,但一想到这件事会影响所里的声誉,又考虑到如果这3个人因此受到处分,工作会受影响,便开始琢磨怎么把这事蒙混过去。

有了“对策”,“腰杆”硬了,

核查陷入僵局

高某分别与陈某、张某、熊某联系,告知他们区纪委要找他们核实情况。陈某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派出所,说自己并没有喝酒,高某在送他去接受询问时说道:“你一股酒气,还说没喝酒,现在纪委找你调查,还会要你检测是否喝了酒,你就说你们3人正在休假”。在送张某、熊某去时高某也同样跟他们这样交待。

高某觉得这样还不稳妥,便与两名副所长统一口径,还打电话给负责内勤的卜某,要他在年前和年后两次干部会议的记录上补齐强调不能打牌、不能工作时间饮酒的内容。

有了领导的“撑腰”,3人的“腰杆”硬了起来,认为只要自己一口咬定在休假没有喝酒,就不会有问题。陈某于当天下午五点半来到区纪委接受询问,而张某和熊某则到了晚上九点以后才来。他们异口同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并且强调当天3人均在休假,属于休息时间。当事人拒不承认饮酒事实,核查一时陷入了僵局。

纰漏百出,铁证如山,

假口供换来真处分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卜某因为一时情急,竟将2月8日通报的“市工商系统3名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被免职”的相关内容作为纪律教育写到了2月7日的会议记录中。在铁的事实面前,卜某承认这段会议记录是接到高某电话指示后造假补上去的。
通过核查组认真细致的工作,教导员高某将组织集体作假,对抗组织审查的事实和盘托出,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同时,血液检测结果证实陈某和张某确实存在饮酒行为,3人终于承认了违规饮酒的实情。

最终,4人因工作日中餐违规饮酒、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纪处分。另外2名副所长和卜某因未主动向组织报告高某要求提供虚假证词的情况和擅自造假会议记录受到批评教育。资阳公安分局政委和联系长春派出所工作的分管副局长也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而被诫勉谈话。

此案发生距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尚不足一月,公安部“五项禁令”里也有明文规定,实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更为严重的是,在下属违反禁酒令被查的情况下,作为教导员,理应教育违纪人员深刻认识错误,积极配合调查。而他竟然组织人员集体作假,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违背了共产党员对党忠诚的要求,造成较坏影响,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