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定谋是桃江县三堂街镇一位有着16年站长资历的水管干部,他从挪用供水工程预付款开始,到与他人合伙虚报水利耗材套取资金,利用各种名目“吃水”“贪水”,最终将自己“吃”进了监狱。2015年11月17日,桃江县纪委给予胡定谋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5月27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胡定谋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弄虚作假,冒领他人工程款
1989年参加工作的胡定谋一直在三堂街镇水管站工作,对全镇的水利建设情况了如指掌,也负责过不少水利工程建设的协调与监管工作。2012年8月,湖莲坪供水工程开工建设,村民谢建春、谢瑟夫负责施工。胡定谋发现两人制作的工程计量资料不符合标准,便私自请镇上的退线干部张首坤重新帮忙制作工程计量资料,并将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上谢建春的签名涂抹掉,改成了张首坤的名字。
修改好资料后,胡定谋顺利冒领到了15万元湖莲坪供水工程工程款。但他没有将这笔工程款发放给工程实际承包人谢建春、谢瑟夫,而是转入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工程建设结束后,谢建春、谢瑟夫多次找胡定谋催要工程款,但胡定谋总是找各种理由予以搪塞和推脱。
自作聪明,施展“周旋”妙计
为了将谢建春、谢瑟夫的工程款补上,胡定谋想到了利用其他工程进行“周旋”的妙计。他找到接龙桥村水厂老板胡赛英和谢秉乾,转告镇政府要收购水厂产权,但是水厂的管理和经营仍由他们负责的“决定”。几经“谈判”,胡定谋与胡赛英、谢秉乾达成协议,由胡定谋先代表镇政府支付5万元收购款,胡、谢两人出具一张20万元的收据,接龙村的饮水工程交给胡、谢两人承包施工,收购水厂的余款在工程利润中解决。双方还签定了一份由胡定谋亲自起草的收购合同。随后,胡定谋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水务局相关领导汇报,表示已经和胡赛英、谢秉乾达成了水厂收购协议,20万元的收购款也已全部支付。
2014年1月,胡定谋带着谢建春到水务局建管中心结算了湖莲坪供水工程相关工程款,并制作了《湖莲坪水厂收支平衡表》,在支出部分中列支了付谢秉乾水厂收购款20万元。胡定谋出示了谢秉乾开具的20万元收条。就这样,胡定谋用环环相扣的设计成功为自己的挪用事实进行了“掩盖”。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胡赛英看到胡定谋应允的接龙桥村饮水工程迟迟没有动静,便找胡定谋追讨剩余的15万元收购款,胡定谋每次都是含糊答应。直到案发,为掩盖挪用事实,胡定谋才安排其亲属分多次交给胡赛英15万元现金。
大变戏法,水利耗材成了“私家车”
2013年9月,三堂街镇集中供水工程开工建设,胡定谋负责工程协调、监督及管材管件数量的核准工作。他想,上百万的工程,自己在上面弄一点点,应该没人发现。胡定谋找到管材管件配送老板文茂松,安排他在工程管材的材料单上多写15万元的材料,并嘱咐他要尽量写详细,让别人看不出来,还答应给文茂松以15%至20%的 “提成”。按照约定的方式,两人最终虚报了14.96万元的管材,并通过文茂松销售后变现。
2014年7月,胡定谋从文茂松手中分走了10万元,并用这笔钱购买了一辆东风标致3008款小汽车,用于妻子上下班。将所有管材全部销售完毕后,胡定谋又 “分得”了剩下的1万多元现金。
“聪明反被聪明误”。胡定谋利用职务便利,利用对业务工作的熟悉,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又是套取又是挪用,贪婪的欲望让他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也给自己的前途划上了句号。这起案件也反映出我们仍有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存在任性用权、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手等问题。与其绞尽脑汁谋取私利,不如心怀敬畏和戒惧,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安定和舒心地过好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