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厂窖镇原八角山村支部书记张志凡利用职务之便,巧立名目,采取欺上瞒下、收入不入账等手段,先后三次将县财政局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5万余元收进自己腰包。2014年9月,南县纪委给予张志凡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6月,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志凡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虚心讨教,牛刀初试就上手
张志凡能顺利争取到项目离不开好友龚某的牵线搭桥。同为村支书的龚某在张志凡眼里是个“能人”,他的“门路”很多,经常能为村里争取到各类资金,这让他在村民中很“吃得开”。2010年,张志凡主动找到龚某,请求龚某传授争取项目的经验。龚某毫无保留地将自己摸到的一些门道教给了他。张志凡如获至宝,在龚某的亲自指导下,很快就争取到了一个10000元的项目。
2011年1月底,张志凡得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镇财政所,便立马将这笔钱领了出来。他拿着满满一沓百元大钞,打起了小算盘。他认为,这笔资金是自己争取来的,村里也没有任何人知道,便不动声色地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驾轻就熟,接二连三伸黑手
尝到甜头后的张志凡开始以村里的名义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011年,张志凡以修建水利机埠的名义争取到了一个国家财政拨款项目,涉及资金30000元。为了将这笔钱捞到手,他到县地税局购买了一张30000元的税务发票报账,再拿着现金发票和盖着自己私自雕刻的财务专用章的往来结算收据把钱套了出来。为掩人耳目,他还在领取项目资金时向县水利局缴纳了900元监理费和300元工程公示牌制作费,为了不露马脚,这两笔钱均没有到村里报账。
贪婪的欲望一旦开启,便一发不可收拾。2012年,张志凡再次采取老办法,争取到信息化和乡镇财政建设资金15000元。为了将这笔钱据为己有,他想以朋友的名义让这笔资金在村上过下账再领走,但是被时任村会计的曾某严词拒绝了。但他仍旧垂涎这笔资金。2012年12月,在得知这笔资金到账后,张志凡绕过村会计,用一张领款单将钱从镇财政领了出来,收入囊中。
事情败露 做假账单急解危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3年下半年,南县审计局对厂窖镇财务进行审计时,发现八角山村有两笔资金没有入账。村会计曾某表示并不知道有这两笔资金的存在,往来结算收据也从来没见过,且上面加盖的财务专用章并不是平时他使用的那枚。
此时的张志凡如坐针毡、夜不能寐。他找到好友龚某和高某,请他们帮忙分别出具一张10000元和一张15000元的假领款单,回到村里叫村会计入账。假的真不了,这两张救急的友情领款单最终没有救得了张志凡,他从一名村支部书记沦为了阶下囚。
“村官不学好,村民日子没个好,村官搞腐败,老百姓就受害。” 这一俚语说明我们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重而道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此为戒,对党员干部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防出现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害群之马”。各级各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决不能将制度停留在纸上,决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