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顺安,男,安化县仙溪镇人,1976年8月出生,2011年4月任安化县东坪镇杨林学校校长。2011年至2013年,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龙顺安利用学校基建项目“分红”,共收受贿赂88000元。2015年6月,安化县纪委给予龙顺安开除党籍处分。安化县教育局给予龙顺安行政开除处分。安化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龙顺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事起教学楼维修
2003年,27岁的龙顺安就开始担任木子中学的校长,成为了安化县教育系统的一颗“明星”,前程一片大好,但情况的变化出现在龙顺安担任杨林学校的校长之后。杨林学校规模较大,分为中学部和小学部,共有1000多名学生,随着责任的加重,龙顺安的权力也越大了,掌握的资源也越多了。
龙顺安经常在学校附近罗新凡开的饭店里吃饭。罗新凡对待这位新校长显得格外热情,不仅言语上礼貌有加,还经常不收费,一来二去两人就成了“好朋友”、“老熟人”。罗新凡的客气自然有目的,他盯上了杨林学校的基建项目,便多次向龙顺安表露,关照一下自己,将学校的基建项目交给他来承包,赚的钱共同分红,龙顺安既不反对也不拒绝。
2011年上半年,杨林学校中学部的教学楼需要维修,罗新凡便找到龙顺安,请求学校将这个项目承包给他与另外一个朋友来做,并暗示事成之后以分红的方式给他“好处”费,龙顺安心领神会,当即就答应了。随后龙顺安将此事列入学校行政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的过程就像走过场,龙顺安利用自己“一把手”的影响,很快就形成了通过决议。事后,罗新凡以“分红”的名义将10000元现金送到了龙顺安的手中,龙顺安随便推辞了一下,便欣然笑纳了这笔“分红”。
有初一就有十五
罗新凡承包教学楼维修项目赚的钱并不多,之所以送掉那么多利润主要是想细水长流。“我们当时也不想送那么多钱给他,但我们明白不送钱以后就拿不到项目,学校基建项目的这块“肥肉”就没有我们的份了。”罗新凡一语道出了学校基建的“潜规则”。
杨林学校的规模比较大,基建项目也比较多。不久,小学部的围墙及排水设施工程建设、中学部校门口涵管以及排水设施建设两个项目相继提上议事日程。已与罗新凡达成默契的龙顺安如法炮制,在学校的行政会议上进行协调与拍板,将项目交给罗新凡等人承建。事后,龙顺安又分别收到了8000元、12000元的“分红”。学校里也有好心的同事私下里提醒龙顺安,有老师在议论,要注意收敛,可龙顺安却不以为然,他天真地认为基建项目承包的事情通过了集体研究,走了正常程序,不会出问题。
来笔大的又何妨
小项目还是不过瘾,捉条大鱼才来劲。这个机会还真给他们逮住了。2012年底,中学部需要扩建征地,因学校周边的土地是村集体土地,学校直接去征会比较麻烦,而且价格会高出很多。打听到消息的罗新凡找到龙顺安,告诉他如何运作。龙顺安随即又召开了一次形式上的行政班子会议,拍板同意与罗新凡等人达成协议,由罗新凡等人以个人开办砂石厂的名义向村民征地,然后再将所征得的土地转让给学校。最后,罗新凡等人从11户村民手上征得了6亩多地,转征给学校后赚得了170000多元差价。当然,罗新凡没有忘记给龙顺安好处,这次“分红”数字不小,是58000元。
这次土地转让已经构成违法,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群众的愤怒转变成了举报行动。面对组织调查,龙顺安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道:“人要靠正确的途径获得财富,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去做人做事,尤其不要贪婪,不是自己的坚决不能要,我没有履行好一个校长的职责,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愿意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
一所农村学校,一名明星校长,两年多的时间因基建项目受贿88000元,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变成了贪腐典型,尽管龙顺安被开除了党籍,被清除出了老师队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的行为仍然引人深思。学校本是社会净土,是教书育人,培养人才的地方,然而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和投入增多,学校不再是“清水衙门”,大至高等院校,小至乡村学校,在基建、采购、后勤等方面都有可能存在腐败的空间。龙顺安案件也绝非偶然,学校“一把手”如果搞一言堂,各项规章制度如果形同虚设,学校的权力也存在寻租的空间,腐败也就会随之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