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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38)十佳村干部沦为阶下囚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3

陈月良,男,1964年出生, 2014年9月任大通湖区金盆镇增福村支部书记。任职期间,陈月良多次造假骗取扶贫专项建设资金、道路建设资金、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项目资金共计25万余元。2017年8月,金盆镇纪委给予陈月良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居功自傲起贪念

陈月良接任增福村支部书记时,可谓是“临危受命”。原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三人因违反纪律被责令辞职,同时“下课”。而增福村作为省级贫困村,正值发展经济、脱贫摘帽的重要时期。陈月良上任后不负众望,带领村、组干部整理好了陈年村级财务和土地面积台账,完成了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和大部分旧账的回收,村集体经济慢慢有了起色,自己也因此被评为大通湖区“十佳村干部”。

陈跃良并没有把这份荣誉当成责任,而是沾沾自喜,居功自傲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因为新任的村支两委人员对工作不太熟悉,陈月良既当支书又当会计,村里面大大小小的事务都需要经过陈月良。他渐渐地变得目中无人、独断专行起来,特别是在村级项目建设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方面,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当听到湖南即将开展建制村合并的消息时,他的心里又开始不平衡了,他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成绩都将沦为他人嫁衣,于是便将目光盯向了各种项目资金。

绞尽脑汁骗公款

2015年底,因并村工作需要,金盆镇政府对村级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财产登记和封存工作。陈月良认为乡镇财务工作人员人手有限,在管理和把关方面肯定会有所松懈,于是伪造了一套工程实施资料,同时伪造了有包工头严某签名的5万元水利工程应付款领条,从村级财务账上骗取了5万元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用于自己在金盆镇经营的农资店的资金流转。

2016年初,陈月良的儿子向其提出想购置车辆,他又产生了在公路路面硬化补助资金上做文章的想法。不久,陈月良通过虚增工程卵石用量、虚开卵石发票、伪造卵石承运人领条签名等手段,在该村耕道路面平整工程的报账过程中,骗取了道路建设资金12万元,用于儿子买车。

贪欲的阀门一旦打开便永无止境。从2015年下半年起,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里,陈月良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骗取扶贫专项建设资金、道路建设资金、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项目资金共计25万余元。

机关算尽终翻船

2017年5月,大通湖区纪委收到增福村机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涉嫌造假线索,随即成立调查组对线索进行核实。

陈月良得知纪委对此开展调查后,一边在镇领导与同事面前信誓旦旦承诺该资金已支付给包工头徐某,制造“烟雾弹”。另一边却在背地里做徐某的“思想工作”,要求他承认这笔钱是自己领的。在遭到徐某拒绝后,恼羞成怒的陈月良便开始打电话和发信息对徐某进行人身威胁,还在群众中散布“8万元钱是徐某拿了”的消息,企图混淆视听。

这些看似“精明”伎俩,在办案人员面前却经不起任何推敲。调查组很快就查明了真相,陈月良越来越多的违纪事实浮出水面。

“身陷囚牢,在夜深人静之际,遥望铁窗外的月光,回想起过往人生,因自己一念之差,沦为囚徒,过往的一切成为泡影,美好的生活成为痛苦的记忆……失去自由的我,多么渴望回到从前,回到虽然辛苦,但却充满自由和快乐的现实中去。”陈月良深深忏悔,但这忏悔却姗姗来迟。

“十佳村干部”沦为阶下囚,陈月良并没有吸取前任三名村干部“下课”的深刻教训,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自己将自己带进了人生的黑暗之中。究其原因,是因为他忘记了自己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丢掉了党性原则,忽视了党纪国法,失去了道德情操。目前正值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基层扶贫领域的财政资金关系到精准扶贫工作的成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认真吸取陈月良案的惨痛教训,牢记“公款姓公”,不伸手、不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