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伏保,男,1951年11月出生,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2月从赫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休。刘伏保被骗与他人签订假合同后,不是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利益,而是将假合同转卖他人,非法获取利益。2017年7月,赫山区纪委给予刘伏保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桃江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天上掉“馅饼”,项目合同唾手可得
工作几十载,退休后本应该含饴弄孙,安享晚年,但即将退休的刘伏保却不甘平淡,在2011年通过朋友介绍,与自称是石长铁路常德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的陈某签订了石长铁路益阳段的一份土石方施工合同。听陈某说他手上还有好多铁路附属工程项目,刘伏保便以其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益阳兴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利用这个公司,刘伏保陆续与陈某签订了《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石长铁路复线益阳标桥梁工程)》等多个合同,合同标的包含隧道、桥梁、土石方、路基、护坡等工程项目,并向陈某交了几十万元质量保证金和图纸费。随后,刘伏保成立项目部,并租用民房把项目部牌子挂上,只等陈某的开工通知。但陈某一直变换着各种理由拖延、敷衍,一年多时间过去后,签下的6个合同没有一个有音讯。2013年8月,刘伏保开始怀疑陈某公司和项目有假,但他却没有去论证。
“馅饼”咬不动,转卖假合同谋取利益
刘伏保知道自己的公司无资质承包,也无法履行隧道桥梁工程等合同,他敢接手这样大的工程,其实并没有真打算自己施工,而是准备把工程转包给别人,自己“提篮子”赚点差价费。为了把自己的钱迅速赚出来,刘伏保开始通过各种渠道寻找施工合作对象,转包脱手这些项目。守着“铁路工程”这棵“梧桐树”,不愁没有金凤凰,先后有几波人来找刘伏保洽谈分包业务,虽然有两个精明人在拿到刘伏保提供的资料后,到石长铁路总公司核实发现所有资料公章都是假的就放弃了,但刘伏保还是成功地签定了几个分包合同。2014年4月,刘伏保将92万立方米土石方工程、牛头山隧道工程转包给了谭某,后又将石长铁路复线建设工程桃江段附属工程转包给刘某。刘某向刘伏保交纳10万元保证金后,按照其要求成立了项目部,并组织施工设备、人员入驻,等待开工通知。但是这个通知却迟迟等不来,人员开销、设备租用成本一天天在增加,合伙人见状提出退伙,急得刘某追着刘伏保问情况。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谭某那里,在多次催促无果的情况下,谭某找到刘伏保,要求退还保证金。但刘伏保并没有就此收手,而是继续寻找其他公司和个人贩卖自己手中的合同。2014年10月,刘伏保找到重庆某劳务公司,声称要将自己签订的项目合同进行转让,为了让对方相信,刘伏保还拉着陈某做自己的“信用”见证人,将那个已经转包出去了的隧道工程假标的再次转包给该公司,并收取了48万元质保金和2万元定金。
“馅饼”变“陷阱”,伸手被捉锒铛入狱
收下重庆某劳务公司的质保金后,刘伏保摘了项目部的招牌,关了手机,突然间“消失”了,受害人刘某意识到被骗了,便立即报警。2014年10月30日,桃江县公安局将刘伏保抓获归案。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刘伏保在自己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与陈某签订多个合同,事后已知与陈某所签订的合同系虚假的,仍然采取转包的方式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他人工程质量保证金,属于合同诈骗。
刘伏保发现自己被骗后,没有采取正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以同样的方法和手段去诈骗无辜的第三者,最终触犯法律锒铛入狱。其“晚节不保”让人惋惜,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退休的共产党员,工作可以退休,但党员的身份永不退休,党纪国法的约束永不松懈。法纪观念淡薄是导致刘伏保从退休党员到阶下囚的根本原因,而不安分,想发财,受骗后又去骗别人,不惜违背做人的基本原则,是其违纪违法的主观原因,其教训值得每一位党员干部特别是离退休党员干部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