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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61)项目申报全造假 唯有套钱是真心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8-05-01

2017年11月,益阳市资阳区原农开办主任谢志刚因失职渎职,在明知不法商人提供虚假资料情况下,依然建议、指导他们申报项目通过省市审批,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被开除党籍,由正科级待遇降至办事员待遇,其个人违纪所得被收缴。

疑问?“猫腻”?

2017年7月,资阳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第一轮巡察。巡察中,工作人员在查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有关项目资料时,发现农开办存在一系列违纪违法问题:区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在领取国家有关补贴后,并没有进行5000头良种仔猪扩建项目;区青龙山种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拿了补贴没扩建;面积达800亩的仿野生甲鱼繁育与养殖场地根本找不到。

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区纪委立即成立核查组,着手核查区农开办主任谢志刚的违纪问题。

核查发现,在同事和朋友的印象中,谢志刚是一个为人敦厚、生活节俭的“老实人”,平时就搞搞锻炼,由于工作努力,从一名普通的肉联厂工人一步步走到了农开办主任的岗位上。

难道问题不出在他这儿?随后,核查人员经过深入细致的核查,终于发现了谢志刚利用其担任区农开办主任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部分证据。

“成功”!“复制”!

在调查初期,这位“老实人”搞起了软对抗,不是敷衍就是装傻充愣,“这个事情过去太久了,我真的记不清了。你们有证据就拿出来吧,没有证据的东西,那反正我也不知道。”调查看似陷入了僵局。但办案人员经过不懈努力,还是一步一步地查实了谢志刚的违纪问题。

2010年4月,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计划申报国家财政补贴项目,但由于公司的养殖场地面积小、规模不足,无法达到申报条件。该合作社负责人陈天保找到了谢志刚:“谢主任,还是要请您多关照,不管是否能申报成功,该打点的地方我会打点,该花的费用肯定会花。”谢志刚心领神会,在他的“指导”下,一套按照申报标准“量身定做”的虚假申报材料应运而生。在项目验收的时候,陈天保安排验收组工作人员游玩沅江万子湖,好烟好菜好酒招待,还安排了“不菲”的红包。作为验收组组长的谢志刚毫不犹豫地在项目审批书上签下了“合格”二字。就这样,不具备项目资金申报资格的大潭口养殖专业合作社,顺利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列入项目储备,2012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49万元。事后,陈天保从49万元补贴中取出3.6万元,作为项目申报“辛苦费”,送给谢志刚。有了这一次“成功”经验,谢志刚在以后工作中就不断进行“复制”和“粘贴”。

2012年8月,资阳区新桥河镇毛家山村主任李少芳,以益阳市资阳区青龙山种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开办申报资阳区400头肉牛繁育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申报材料造假、项目初审造假、项目验收造假,手段如法炮制。2013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42万元。在申报过程中,谢志刚收受李少芳财物1.6万元。

2014年3月,资阳区湘资渔场场长侯介文以2010年9月成立的庆宇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区农开办申报800亩仿野生甲鱼繁育与养殖项目。但这个合作社有名无实,注册资金、合作社成员均是虚构的。在谢志刚的“关照”下,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一路“绿灯”。2015年该合作社骗取国家财政补贴70万元,谢志刚收受侯介文财物4.02万元。

“跟陈天保和李少芳的项目一样,实地考察验收时我们没有认真核实,资金拨付后,我们去验收,都是走走过场,听取候介文的口头汇报。事实上,他没有按照计划书实施,没有达到800亩繁育与养殖规模,我们也是知道的。”谢志刚事后交待。

悔已!晚矣!

用党和组织赋予自己的权力谋取私利,谢志刚这位“老实人”在主管“油水”颇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项目后变了。

“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做老好人,没有落实项目的实地考察和验收环节责任,资金拨付没有监管到位,让一些造假的合作社骗取财政补助资金,导致国有资产的重大流失,我悔恨交加、恐惧异常,如果人生能回头,我愿以生命换取。我给我的家人们蒙羞了,请组织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谢志刚悔不当初,声泪俱下。

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投入力度加大,各类涉农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多,一些惠农资金在下发过程中,成了个别基层干部的“囊中之物”,使国家惠农政策大打折扣。“账是假的,合作社成员是假的,扩建方案是假的,可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心是真的!”谢志刚案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套取国家惠农补贴的违纪案件。一些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掌管着项目申报、审查、验收等环节,官“小”权“大”。对此,必须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充分运用“互联网十监督”等科技手段,提高廉政风险干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风险点”转化成“安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