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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73)交待不彻底 两次被立案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8-07-20

2018年7月,处于留党察看期的河坝镇敬老院原院长徐春华,又因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利用其保管的敬老院入住老人个人资金的便利购买理财产品获利、贪污医疗救助资金和敬老院的费用等问题,被大通湖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次交待不彻底

2016年7月,大通湖区纪委在财务监察中发现了河坝镇敬老院院长徐春华有关违纪线索。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对徐春华进行了耐心教育,要求其主动说明问题,争取从轻处理。让办案人员没有想到的是徐春华不正确对待组织调查,对组织已掌握的问题,全盘交代,但对组织尚未发现的问题,却守口如瓶,只字不提。

2016年11月,徐春华因违反财经纪律,套取国家低保资金用于敬老院开支,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3.5万元等问题,被解聘院长职务,并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逃不过第二次审查

犯下错误终究“纸包不住火”,2018年2月,根据巡察移送的关于反映徐春华的问题线索,区纪委再次对其立案审查,很快徐春华第一次没有坦白的问题被一一查实。

“任院长之后,找我帮忙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银行的朋友请我帮忙照顾一下他的业务,我答应后,就用保管敬老院入住老人的私人资金的便利,购买了理财产品。”2013年至2015年,徐春华分两次用其保管的1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从中获利5465元。

“随着应酬增多,自己花钱的手脚也大了,我自己的收入满足不了日常开支,于是就打起了套取资金的主意。”2013年至2015年,徐春华以虚报敬老院开支的名义贪污14440元,其中利用敬老院为五保户支付诊所费用时将自己的个人医疗费混入其中,虚报个人门诊费3000元,以敬老院劳务费的名义虚报个人费用5700元,以购买饲料和大米的名义虚报个人费用5740元。

除了用虚报开支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私欲外,徐春华还利用院内入住老人的身份信息套取国家医疗救助资金27600元,用于自己的个人开支。随着私欲的不断膨胀,徐春华堕落成了私心的‘奴隶’, 2013年12月,徐竟然利用过世母亲的身份信息套取了国家医疗救助资金3000元,用于个人开支。

从留党察看到开除党籍

徐春华在2008年11月进入河坝镇敬老院工作,凭着出众的才能和创业的激情,很快被组织重用,2009年1月被任命为敬老院副院长,不到一年的时间又被重用为敬老院院长。

从2008年至2018年,徐春华在敬老院工作的10年期间,从干事创业到自私自利,由一位被组织重用的敬老院院长,蜕变成了私欲的‘仆人’。

“受到留党察看这两年来,我内心十分惶恐,每天都害怕事情再发,早知今日,当初就该一次性向组织交待。”在组织审查期间,徐春华曾手捧《党章》反复看、反复读,几番落泪和痛悔。

“无法用言语表达我对组织、领导、同事造成伤害和歉疚,只能在这里真心忏悔,请让我向今天所有人说声‘对不起’……”徐春华在河坝镇敬老院党支部会议上忏悔。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和敬老院院长,徐春华没能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世名言,抵挡不住内心欲望的诱惑,频频将国家惠民资金当成自己的“钱袋子”,甚至面对组织审查时,不老实交待,隐瞒违纪行为,最终被开除党籍。此案告诫广大党员干部,任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逾矩行为都“难逃法眼”,任何侥幸行为终将大白天下,忠诚干净担当一定要牢记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