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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76)这七万元养老金要退赔

来源: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8-08-10

“李纯秀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改身份证年龄,提前办理退休手续骗取养老保险金,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分别向市公安局赫山分局和区人社局发纪律检查建议。”这是益阳市赫山区纪委监委近日发出的一份通报。

为办低保改年龄

李纯秀是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街道锣鼓村人,1984年以来,先后担任龙光桥街道锣鼓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妇女主任。2005年至2009年,李纯秀的丈夫曹铁华因患多种疾病, 先后四次动手术,欠下了十多万元外债。

“当时我们家庭条件很困难,欠债很多,我就跟时任村支书曹支书(已故)讲,请他帮忙想想办法。”在接受调查时,李纯秀交代了更改年龄的经过。曹支书出于同情,便替她拿主意:“你们夫妇俩把年龄改大,看能不能评个低保户。”

于是,落款日期为2009年10月13日的《关于李纯秀同志年龄座谈》及《关于曹铁华同志年龄座谈》的两份假会议记录出台了,也顺利通过了公安机关的审批流程。“我和老公关于修改年龄的会议记录是假的,组里实际上没有开会,名字也是我和村民曹某民(已故)代签的。”

“2009年11月17日,李纯秀户籍证上的出生日期由1962年2月19日变更为1955年2月19日,曹铁华户籍证上的出生日期由1963年2月15日变更为1954年2月15日,两人的身份证也做了相应变动。”这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资料变更证明,依此算来,李纯秀夫妻两人的户籍年龄分别比实际年龄大了7岁和9岁。

虽然办妥了变更年龄的事,但因李纯秀是在职村干部,不符合低保条件,没能申办低保,改大年龄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白忙了一场。

提前领取养老金

有心栽花花不放,无心插柳柳成荫。2007年12月,李纯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用原身份证分三次缴纳满了15年的社会养老保险金。

“我们夫妇修改年龄并没有被评上低保,但我却因为改大年龄,提前享受到了养老金。”2010年12月,李纯秀凭变更后的居民身份证到赫山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了退休手续,因为按照新的身份证年龄,她已经“年满”55周岁,“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

从2011年1月至2017年11月,李纯秀从赫山区社会劳动保险所骗领养老保险金共计70130.26元。

违法违规受处理

2017年10月13日,赫山区纪委收到群众反映李纯秀违法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立即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

看到调查人员出示的李纯秀夫妻俩变更年龄的座谈会记录,村民曹某明感到很意外:“我从未做过这样的会议记录,也没有参加过座谈会,记录不是我做的,名也不是我自己签的。”他同时证实“我是村民组组长,有机会接触到他们的信息,我还是曹铁华的堂兄,曹铁华出生于1963年2月15日,李纯秀比曹铁华大几个月。”其他几位出现在座谈会名单上的村民也证实,没有参加座谈会,也没有在座谈会记录上签名。

“我修改年龄提前领取养老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向组织作出深刻的检讨并承认错误。现在我十分后悔,已经退缴了1万元,余下的愿意想办法退还。” 收到处分决定,李纯秀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调查中发现,在对李纯秀、曹铁华年龄变更审批工作中,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龙光桥派出所时任片区民警肖某存在调查工作不深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时任教导员吴某存在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问题,该局纪监室已根据《湖南省公安机关纪检机构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该两人进行诫勉谈话。赫山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所已于2017年11月暂停李纯秀养老金发放,后续的自查自纠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原以为悄悄地造假改年龄,偷偷地提前享受养老金,不涉及群众利益,不会有人关注。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人举报,不仅党籍被开除,连同已享受的养老金也要追回。本案的查处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论何时何地,党的纪律红线不能逾越。同时也警醒那些工作责任心不强的公职人员,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有权必有责,有责要当担,实则必追究,一定要用好用准手中的权力,切莫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