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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案】(130)“移花接木”骗取186万余元补偿款——赫山区岳家桥镇大塘村违建案剖析(2)

来源:益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易纪轩 发布时间:2019-11-04

谢某等村民、何华强等村干部突击违建了3栋房屋之后,又是如何骗取政府补偿款的呢?请继续看下文。

红线划定前,谢某等人在建的房屋遭到群众举报,岳家桥镇村镇建设站会同镇国土所、大塘村干部到达建房现场,看到其中一栋已建好,另一栋第一层砖墙已砌了一米多高,在向建房者宣讲了抢建违建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后,镇村建设站下发了停工通知。

当年 12 月,赫山区交通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巡查益娄高速项目沿线时,发现了一些违建房,其中就有上述3栋房屋,当时均已建好。当问及随行的时任该镇人大专职副主席兼重点办主任夏志强是否知道这几栋房子的情况时,夏答复是当地村民在 10 月新建的,指挥部要求岳家桥镇政府必须尽快拆除这些违建房。2013年农历年前,夏志强组织人员拆除了这些违建房的屋顶。

这3栋违建房都是在拟征地拆迁公告出来后新建的,不符合补偿标准,被发现时最初的处理也基本往正常的方向走。但为何又获得了186万余元补偿款呢?

“在骗取补偿款的过程中,村支书何华强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安排村妇女主任找了两个贫困户(村民何某、黄某),将谢某等三人建的房子挂靠在他们名下,并许诺会将户头费给他们。二是按照夏志强的安排出具一份虚假证明,将建房的时间提前到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前。”办案人员这样介绍。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夏志强帮谢某,因为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何华强帮谢某,除了收了他送的一些烟酒外,还收了2万元好处费。

而村干部们集体抢建的那栋房子,则直接混在上报的名册里,因为是以村民计某的名义登记的,其他人也不知情。

前期铺垫工作完成后,红线内的这3栋房子,已完美变身为应该获得补偿的合规建筑,顺利进入谈判补偿阶段。

2014年11月,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管理处直属事务所与大塘村村民签署了高速项目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谢某等3人中的彭某冒充出借户头的黄某,曹某冒充出借户头的何某在征地补偿协议上签字,成为首批签订补偿协议的人。

根据协议,谢某等3人的两栋违章建筑获得房屋补偿款、拆迁安置费等共计129万余元,分给出借户头的何某3.5万元、黄某2.5万元。村干部们违建的那栋房子获得征地补偿款、拆迁安置费等共计56万余元,上述款项共计186万余元于2015年支付完毕。

就这样,一出利用违建房骗取政府补偿款的大戏落幕了,但这么大两笔数字的补偿款又是如何审批过关的呢?且看下期“每周一案” :《失守的审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