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空饷”,即“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此举违法违规,不仅蚕食国家的财政资金、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更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氛围,甚而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一段时间以来,“吃空饷”现象时有发生,不少落马干部都存在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2019年12月,安化县整治教育系统“吃空饷”问题,共清理出教育系统外借调到期后未按时返岗或未继续办理借调手续12人,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在编不在岗1人,离岗10人,拟清退“吃空饷”人员11人;2020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春良严重违纪违法,其违纪违法事项中就有安排家属“吃空饷” 一项;2020年7月,四川省甘孜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吃空饷”典型案例,其中得荣县驻蓉办事处原事业干部杨康珠累计在编不在岗时间竟超过三年。
梳理近年来各地的“吃空饷”事件,笔者发现两个共同特点:一是“吃空饷者”跟领导沾亲带故,而领导又掌握或大或小的权力,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为家属和亲朋好友提供方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二是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单位进人、用人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毋庸置疑,遏制“吃空饷”歪风势在必行。欲彻底割除“吃空饷”的毒瘤,不仅需要“刮骨疗毒”的魄力,“一抓到底”的恒心,更需要“善作善成”的智慧。一方面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制度的约束力铲除“吃饷者”与“发饷者”之间的利益链,让权力“操盘”,让“吃空饷”无路可走、无缝可钻。另一方面,要用监督问责“清源”,将权力置于阳光下,加大单位进人、用人信息公开力度,更要依靠纪检、组织、媒体、公众的力量参与监督,对“吃空饷”案件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既追究“贪吃者”的责任,更要揪出“发空饷”的幕后“操盘手”,以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不在其位,不谋其饷。只有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权力“任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追责力度,多管齐下,坚决实行“零容忍”,才能对“吃空饷”形成釜底抽薪之势。